大學法修法惹議 管中閔:高教恐受干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通過《大學法》修正草案,擬將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人數從現行1/10提高到1/5;不過,國立、私立校長與學校團體皆反對,但台灣學生聯合會等學生團體則呼籲,立法院應盡快完成修法,讓校園更民主。

校方立場 教師權益不宜由學生參與

台大校長管中閔表示,台大曾試算,若按照新規定,台大校務會議人數將超過二二五人,學生代表亦將由現在十八人擴張到四十六人,此一人數超過校內五個學院教師代表的總人數。且修法也將允許學生參與學校的行政會議,不過行政會議所審議者,尚有教師待遇、升等、評鑑、兼職、休假、借調等,等同讓學生參與審議與教師權益相關事項,實非妥適。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私立教育事業協會及私立學校文教協會等四大協會則發布聲明,強調雖認同學生有參與校務的權利,但就校長遴選方面,基於比較法制與學生代表實務爭議,以及《私立學校法》所規範遴選私立大學校長方面,除包含校友代表外,不建議學生代表參與校長遴選。

學生呼籲改革不能等 校園需民主

學生方面,台灣學生聯合會與各大學學生代表27日聚集立法院前,高呼「大學改革不能再等,請立法院勇於改革」口號,要求立法院切勿錯過本會期審議大學法修正案。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表示,30多年來大學生持續被幼體化,校務會議代表中僅有1/10席次,甚至高中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都比大學多。

台學聯秘書長陳佑維則指出,校務會議是校園民主的共同成果,要落實西方民主理念,必須先廣納學生、教職人員意見。以荷蘭為例,校務會議代表學生擁有半數席次以此監督行政主管,草案中的1/5代表席次也是可召開臨時提案的最低門檻,已是學生可接受的最低下限。

修法尚未通過 政府不應倉促

雙方爭議不段,但「大學法」雖本預計昨排入立法院議程拚三讀,但最終未能成行。管中閔呼籲,不能眼看台灣高教受到無謂的干擾,呼籲立法院務必慎重考慮是否要如此倉促修法。不少大學校長也同樣憂慮認為,大幅提高學生代表占比,將壓縮其他領域代表的權益,立法院應廣泛徵詢大學意見,並待教育部影響評估報告出爐後,才啟動修法程序,以維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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