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續航力 主權基金集思

引言 

檢視成立主權基金目的 健全法制監管機制 

許嘉棟(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東吳大學辜濂松先生紀念講座教授、前央行副總裁)

賴清德總統在520就職滿一週年的時刻,宣布將成立台灣主權基金,並強調目前正是最佳時刻,然成立主權基金絕非兒戲,事關國家的財富運用,不該有政治力的干擾,須保持獨立性;也不應由任何政黨或財團來介入,故法規及制度極為重要。

成立主權基金的議題在朝野政黨已經爭議近二十年,從基金財源可否動用外匯存底、成立後的監管機制、到是否成立基金投資的專責機構、行政部會該由誰主導......等問題,產官學研專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主張,央行、國發會也對成立主權基金表達該單位的專業意見。余紀忠文教基金會一秉初衷,籌辦此研討會,希冀能在關鍵時刻,扮演民間智庫角色,邀集各方專家學者整合、集思,提供政策參考。

直面三大核心議題

首先,雖然主權基金的設立構想在臺灣已討論超過二十年,但歷經多次討論皆無疾而終,原因多半在於幾個關鍵問題難有共識,尤其集中在三大面向:一、基金的設立目的與定位,二、財源籌措方式,以及三、法制架構與政治中立性問題,在此分別簡要提出我的看法。

隨著賴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正式提出設立「主權財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s, SWF)的政策目標,社會上再次掀起關於是否應成立該基金的熱議。

但見,國際上主權基金的定義:由政府設立、以長期投資為目標、可投資於國內外資產的基金,其全球通行規範即所謂「聖地牙哥原則」(Santiago Principles),為IMF在2008年促成的國際共識,強調主權基金應以財務報酬為主,雖然國際經驗上,對內或對外投資均有,大多都還是偏重對外,同時避免涉入爭議領域,要求需有透明的監理架構,以減少外界對政治干預的疑慮。

成立目的 應避免政治考量

然而,從賴總統、經濟部長等政府官員的言論來看,政府似乎希望透過主權基金促進國內經濟發展與產業升級,又兼具因應川普衝擊的作用,這與聖地牙哥原則中主張應「去政治化」的投資邏輯相悖。且我國已有如國發基金、台杉投資等政策工具專責推動產業政策,若政府認為現有機制效率不彰,應予以檢討,非以主權基金作為替代方案。進一步論,若主權基金未來投入國內特定產業,極易引發政治干預與資源分配爭議,違反其應有的投資中立性。

若從財務目的來看,過去央行對外匯存底操作的投資報酬率,始終認定為是業務機密,故很難直接取得相關數據,但從學術研究或媒體報導的相關資訊來看,央行財務操作的報酬率大約都在2%左右。對照外匯局蔡局長在2023年公開演講中列舉的國際主權基金的長期報酬率,大概都4%以上,所以成立主權基金,如果運用適當的話,我國外匯存底的投資收益是可以提高的。(見下表)

 

財源籌措 應遵循貨幣紀律

主權基金的資金必須有穩定、合法且明確的財源支撐,國際上主權基金大部分是對外投資。台灣若要成立主權基金,就必須用新臺幣去購買外匯。所以討論財源時,必須把資金籌措和外匯取得兩者分開來看,不該把彼此扯在一起。

目前在國內部分觀點認為可動用央行的外匯存底,但央行對此持不同意見,主因是基於貨幣紀律,央行不能直接借錢給行政部門,因為那等於印鈔票給主權基金用,會造成通貨膨脹;其次,央行認為外匯存底屬於保障金融穩定之核心資產,不應輕易挪用。

從堅守貨幣紀律的立場來說,籌措主權基金投資海外市場,不管是否動用外匯存底,未來一定要先取得新台幣,再來換匯,這樣就完全沒問題。

籌措主權基金,大致上大家所談論的可以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挪動政府的其他基金,可是它們已有各自的用途,改作他用,不太合適;第二,動支政府的財政盈餘,但主權基金本質是長期使用,個人建議不要用短期用途的累積盈餘。最好的方式還是第三種,編預算來籌措新臺幣、發行特別公債,取得新臺幣,從市場買進外匯,交由基金管理單位投資。不要直接動用外匯存底,若舉債免納入政府舉債上限範圍,是最理想的,簡單易行,也言之成理。

目前,有些人提到政府的特別公債可以不付利息,完全沒專業是個笑話,公債一定要付利息的!有利息的話,壽險公司會很願意來買公債,政府順便把收市場上過多的資金收回,提供給政府主權基金投資用。

不迴避法制監管 朝野應積極協商

最後是法制面。主權基金操盤總需要專家吧?人才哪裡來?專家的待遇總不能比照公務員吧?怎麼樣給薪水?怎麼監督,所有這些議題,是最大的挑戰。現在大家對成立主權基金最不樂觀的原因之一,就是目前這樣的政黨對立之下,真的有辦法讓主權基金成立後能夠獨立地運作嗎?不會有政治的介入嗎?這也是成立主權基金,討論近二十年一直停擺的原因,錢的問題,不知道怎麼處理。在朝野激烈對抗之下,很難創造一個讓主權基金可以自由運作的環境?

對於主權基金,我基本上是樂觀其成,如果能把我們外匯收益率從2%提高到4%,會增加很多收益。除了法制問題外,成立主權基金沒有什麼問題:新臺幣不是問題、外匯也不是問題,最終大概還是法制面比較困難,如果一下子弄出很多錢,沒有法制面的監管,都容易有問題。

過去主權基金的討論,總在碰觸這些難題後胎死腹中,究其原因,仍係政府缺乏意願。如今賴總統已正式表態,主管機關自然啟動相關研議,但能否跳脫過往「有問題就暫緩」的循環,怎麼樣朝野溝通協調,發展一套好的法制基礎?

如果大家沒有共識,未來還是會有問題,面對這些挑戰,需要朝野共同處理,才能夠順利推動。我看法也許有點過度,在坐好幾位當過立法委員,魏教授還當過行政院秘書長,我先拋磚引玉做個報告,希望我們可以激盪出好的建議,提供給政府單位參考。

 

活化外匯存底 建立投資報酬率標竿

薛琦(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董事、前經建會副主任委員、金融研訓院院長)

成立主權基金個問題討論很久,所涉及層面很廣,我把整個討論歸納成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充分條件,有關資金來源,做不到後面就不要談;第二個是必要條件,如果要確定要做的話,資金來源也沒問題,後面就要討論投資標的選擇、投資報酬率的水準設定。

有關主權基金的定義,大致上沒有爭議,大家關心的就是錢從哪裡來?大家都談要用央行的外匯存底,依央行的資產負債表(Balance sheet),不能讓人家把外匯拿出來無償使用,否則就變成捐獻,央行就得減資,這是不可能的。不管怎樣做,要讓資產負債表維持平衡,你得拿另外一個資產跟他換,最適合的就是政府的特別公債。而且,這樣也沒有貨幣供給減損的問題,也不會限制操盤手自外匯市場買進的量體,匯率問題都很容易解決。例如,許嘉棟教授建議的「以債換匯」,這個建議就非常的好。

以債換匯  靈活投資增長財富

接下來的問題是:成立的主權基金,到底設定的投資標的是什麼?向國內投資,這跟央行沒關係;向國外投資,就得看央行認為外匯存底夠不夠?如果央行覺得當前6,000億的外匯存底中,也許保留三分之二就夠了。那麼接著就得問,當前的管理績效是不是可以更好?這時候國家主權基金就是那剩餘三分之一的外匯存底,在投資上可以考慮的替代方案。

央行持有的外匯存底是以外幣,或以外幣計價的金融商品來保有,目前絕大部分是持有大量的美國公債。其他,為了維護金融穩定,央行因而需要保有一定水準,且具高度流動性的外匯存底,看起來毫無疑義。但有兩個基本的問題可以來深入思考:目前央行所持有的外匯存底是否過多(more than enough)?如果是過多,為了流動性而放棄較高的投資報酬是否值得?這兩個問題,就是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是連繫在一起的。後續運作,需要有一個很好的基準,那就是政府所發行的特別公債利率,主權基金操作的獲利率至少要比這個高。

央行最適存底的迷思  

歷來央行認為應該保有較高外匯儲備的理由有四個,我們逐一檢視。第一,去年年底,外資(含陸資)持有的台股的市值佔整體41.48%,今年五月市值約當外匯存底的比例139%。一旦這些外資一夕之間出走,我國外匯儲備將無法自理。奇特的是,每一次討論到這問題,央行對匯率的主張就變成固定匯率,把經濟學的價格機能忘得一塌糊塗。當外資因為某種因素要撤出台股,證券市場難道不會反應嗎?這種狀況,股市一定大跌,然後他要外匯,外幣一定大幅增值、臺幣一定大幅貶值,你怕什麼?他堅持要走就讓他走嘛,要對自己有信心,外資持有市值隨著市場價格改變,對外匯存底的衝擊也會改變。 

 表格摘自工商時報相關報導 

第二,常用我國情特殊不是IMF成員,沒辦法進行國際協調。其實,我們雖然不是IMF的成員,但1994年加入WTO時的服貿談判中,與美國先磋商的議題,就是簽署特別外匯協定,奠定我們國際協商的基礎,所以這理由也不太成立。協定中第三條「資本移動之管制」指出:「若資本移動擾亂國際收支或有礙總體經濟之穩定,則中華臺北得採規範國際資本移動之必要管制」。意思是,我們可以理直氣壯進行外匯管制!真有變亂,央行管制外匯市場,名正言順、有何不可? 

第三的理由,央行對外的報告說「發生金融危機的時候,往往無法全身而退,而遭受龐大的損失,平常較高的報酬率可能因此會被抵銷」,如果我的學生如此回答,會給他打0分。主權基金是短期投資嗎?哪一個主權基金不是10年、20年?短期波動是會有損失,但長期來看也會有利潤。央行報告的主張都很好,唯獨這點奇怪,令人寧可相信這是他的違心之論。現在國際上多數SWF(主權財富基金)長期投資績效均優於台灣央行既有績效。 

第四個理由,央行把亞洲金融危機之時,韓國、泰國例子引以為戒。但泰國的金融風暴如何開始?是因為泰國的央行一直不願意讓泰銖貶值、國外利率很低,所以泰國公司大舉外債,一旦撐不住幣值就大跌。韓國的情形也一樣,32家財閥(chaebol)經過金融風暴只剩十幾家,就是因為大舉外債!我的情形正好相反,我們有貶值的問題嗎?每次都被人家押著升值?所以,臺灣不需要有這種顧慮,央行也不宜援引這種例子。

所以,依照我的看法,央行似乎不需要保有目前這樣高水準的外匯存底,應該設法活化這些資產,透過更靈活的投資操作,來增加投資報酬率。若政府藉此成立主權基金,宜遵循聖地牙哥原則,採一般財務操作方式,但限於投資海外金融資產,才不至於著眼產業投資,而受到地緣政治或政治力的影響。

策略產業發展必須人才兩得

目前賴總統宣布成立主權基金有個目的,是為了台灣科技產業未來的發展,但台灣IT科技產業的發展,真的是依靠政府的投資嗎?我自己研究臺灣經濟發展史半個世紀,從來沒有想到臺灣有一個產業會有這樣的表現。發展ICT產業需要人跟錢,不只是技術勞工(skilled worker),還需要研發者(R&D);大家都知道半導體是燒錢,所以需要一個很龐大的資本市場,更需要創投家的肯定。當然,還有制度因素:租稅政策、貿易保護、自由流通度。過去受到WTO的資訊科技協定的保護,IT的產品全球統一免關稅,讓台灣進入國際市場毫無障礙。

回顧歷史,1990年前,臺灣的IT人才多來自留學生,尤其是去美國的理工科學生。1960年起,留學生數量激增,理工科占比達40%-50%,是過去IT產業可以發展的人才基礎,不過現在不是這樣了。 

資本的部分,從1990到2010這一段時間,以各國IT產業在該國的市值佔比來看,相比其他科技強權國家,臺灣的IT產業發展最快。1990年前幾乎不存在,但到1995年之間,臺灣IT產業在證券市場的總市值佔比從2.7%成長到13.4%,到1999年超過一半,十年以後依然如此。2024年的12月,外資在臺灣證券市場佔41.8%,其中七成投在IT產業。換句話說,沒有外資、就沒有臺灣的資本市場,沒有外資、就沒有臺灣今天的IT市場。 

總之,我對成立主權基金這件事的看法是:應該要成立,央行不需要保有目前這麼高水準的外匯存底,可以活化一部分的外匯存底,來增加國家整體財富。且主權基金宜採一般財務操作方式,僅限於投資海外金融資產,至於總統說的協同民間企業的力量,布局全球,連結AI時代的主要目標市場這個目標,我是不能苟同,要做到這件事,不是光靠投錢就會成的,還有更多政策工具要投入,不可能只靠成立主權基金來達成。

釐清政策目的 反思國發基金效能

李桐豪(政大金融系兼任教授,前立法委員)

今年520,賴清德總統作為國家最高元首,明確宣布要成立主權基金,他的發言內容大致勾勒出對主權基金的基本想像。第一,對外要推升臺灣經濟發展動能,打造國家級投資平台;第二,對內要深化在地供應鏈、提升國內產業應變與再造的能力;第三,充分運用臺灣產業的優勢,由政府主導,協同民間企業的力量,布局全球,連結AI時代的主要目標市場。這樣的三層定位,既涵蓋外部投資戰略,也強調內部產業升級,理論上是一個雙軌驅動的國家型基金想像。

擴充「 國發基金」 的迷思

根據總統談話,我們推敲背後的設計,便會意識到:總統提出的主權基金,起點可能就是既有「國發基金」的擴充,因為總統特別提到「提升國發基金功能」,意味著並非重新開創新架構,而是強化既有的體系,這樣或許能加速起步,但在國家資源有限、制度設計不周全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從各種層面,審慎檢視這樣的操作,實務的可行性與限制。

國發基金目前的法源為《產業創新條例》第29、30條,明定其用途是配合國家發展政策投資於特定產業項目。其性質為作業型基金,經費來自國庫撥款及循環收益,法制上未具備主權基金獨立投資平台的靈活性與擴張性。若僅止於「擴充」目前的規模,恐怕難以負擔全球戰略性佈局與高風險投資的任務。

賴總統並未明言主權基金的資金來源,若以國發基金為起點,可合理推測第一個起步資金,將仍來自國發基金的淨值。截至2023年底,國發基金帳面淨值約約600億美元,其中約70%資金來自對台積電的持股,看似有不錯的帳面回報,但其實都是源自於台積電,這樣的投資策略與主權基金講求的全球配置、多元資產組合背道而馳。

國發基金的治理失能

另外,審計部112年度的報告指出:國發基金對於連續虧損的事業未能落實評估與退場機制,對於已偏離政策目的的投資也無力處置,整體績效不彰。過去幾年即便有列管與追蹤戶制度,許多表現不佳的投資案仍未見改進。例如:台杉公司在績效列管情況下,竟被授權操作2億美元的中歐投資基金,顯示我們目前在國發基金的決策與風控機制上,仍處於政治干預與治理失能的邊緣。

若要成立國家級主權基金,必須再進一步思索,目前國發基金功能發揮得好嗎?與國際上主權基金相比,資金規模夠大嗎?目前的人力編制專業度夠嗎?能應付海外投資的工作嗎?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現在的《產業創新條例》只能支撐現階段的國發基金運作,若要延伸為具有全球投資任務的主權基金,無論在法人定位、治理架構、管理獨立性、資訊揭露與績效問責等層面都遠遠不敷使用。若僅依附現有基金架構,則無法塑造社會信任與國際認同,最終恐成怕會出現「他說的我們聽得懂,但他想做什麼,我們看不懂」的處境。

如果政府真的要成立主權基金,建議可以仿照過去的《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另立專法,明訂主權基金的政策目標、資金來源、監督機制與治理模式,國際上也有很多模式可以參考。

參考國際經驗  審視未來可能風險

國家要做主權基金,我是支持,但做好一個主權基金,是必須遵循了國際的規則,我拿一個簡單觀察的例子。總統府秘書長6月5號,跑到阿拉斯加去談永續能源發展,然後發言說要配合美國,成立信賴的夥伴關係。若我們往前去追蹤,會發現三個月前,中油3月簽署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氣買賣暨投資意向書(LOI),未來將採購阿拉斯加液化天然氣(LNG),並爭取上游投資參與權。媒體揭露,評估這個計劃的單位產能的投資是其他LNG正常發展成本的兩倍,投資績效評估在哪裡?是政治目的?還是單純要配合美國嗎?

未來成立主權基金後,政府拿了社會這麼稀有的資源去投資,是要做什麼事情?有沒有清楚的監理、嚴謹的投資效益評估?今天最大的問題,其實是政府的誠信,有效運用資金絕對是大家接受的,如何避免成立主權基金後的風險,才是籌備過程要去留意,如何治理國際上有很多經驗可以遵循。

主權基金不是沒有問題,國際上曾有需多案例,包括:是有政治干預問題,有透明度跟問責度的問題、有投資風險管理的問題、收入是否的穩定性的來源問題,主權基金投資還要考慮國際政治敏感度的問題,另外就是永續跟道德投資的問題。順帶一提,最近都在談AI發展,台灣也要發展AI,我們談了一大堆AI道德問題,在我看笑話一樁,為什麼?大家討論AI,對於民營有很多的限制,但大家對於軍事AI一點道德限制都沒有,這是好發展、是人類的永續發展嗎?

不先整頓國發基金  將重蹈覆輒

以國發基金現況來看,我無法樂觀認為國發基金團隊,有能力升級為國際性的主權基金。更誠實的說,現階段的國發基金,離國際主權基金標準相距甚遠。

從資金規模看,截至2023年底,國發基金淨值雖達600億美元,但相較於全球主要主權基金,挪威有1.78兆美元、新加坡3,000多億美元、韓國KIC也超過2,000億美元,我們的規模只是小巫見大巫,若要進入全球資本市場團隊之列,至少需要擴張至1,500億美元以上,規模問題不容忽視。

成立一個具國際能見度的主權基金,資金規模勢必遠大於既有國內各種資金,若我們不能先整頓國發基金體質、強化治理結構,未來主權基金實際運作時,將可能重蹈覆轍。OECD與國際主權基金論壇(IFSWF)針對主權基金治理分別提出「聖地牙哥原則」、「OECD七大公司治理原則」,明確要求資產透明、決策獨立、社會責任與投資道德的規範。

如果,成立主權基金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國發基金功能效能,那政府應先釋疑:政府過去對「準主權基金」國發基金的管理,是否遵循《聖地牙哥原則》與OECD 公營事業公司治理指導原則?目前國發基金的管理多由官派或部會代表兼任,缺乏專業獨立性;投資決策缺乏問責架構;績效報告未依國際標準揭露;退場機制模糊,甚至政治意圖明顯。

在制度不成熟情況下,若政府執意急著成立主權基金,等同把社會稀有資源暴露在「塔西陀陷阱」中,目前政府誠信已被質疑,社會共識蕩然無存,最終導致制度信任崩解。所以,政府連現有國發基金績效與治理問題都未解決,怎能說服社會將更大筆的公共資源拿出來成立主權基金?我們目前需要的是一個由下而上的制度轉型,建立共識:有專法、有專業、有透明、有監督、有問責,才是站在永續財政的起點,才是真正有效推動主權基金的開始。

地緣政治  改變國際經濟布局

魏啟林(台大商研所教授、前行政院秘書長)

我想從較務實的角度來談,為什麼過去大家對主權基金興趣缺缺,現在卻突然高度重視,甚至由總統親自宣布要推動這件事情?我的結論是:台灣成立主權基金的時機已經成熟。

過去總以為世界是平的,但現在看到我們最大的貿易夥伴:美國,已經不是我們印象中的美國了。川普的關稅政策、主張對等貿易,即便粗魯卻仍受到美國半數以上選民支持,表示美國主流民意已經轉變。

記得早在川普上任後,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曾公開表示:「如果世界不再是平的,新加坡就不會存在。」這句話很深刻地反映地緣經濟變局對小型經濟體的衝擊。這正是我認為政府現在提出主權基金構想的重要背景。

三大外部壓力:產業焦慮、資本外流、失去籌碼

川普上台後,從關稅政策、貿易管制....,對大家習以為常的全球化帶來破壞式的改變,台灣是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自然受到影響,其中有三大面向最為重要。第一,傳統產業極度焦慮,我接觸很多外銷廠商,像是做健康器材、電子產品的,過去己是上市公司、營運穩健,但現在對未來感到誠惶誠恐,特別是面對關稅談判的高度不確定性。

第二,台積電赴美設廠對國家資產配置的衝擊,說台積電是護國神山,但它的股東其實七成以上是外資,過去它雖登記在台灣,尚可視為國內資產,可是現在如果以美國子公司的名義登記,未來是否仍屬台灣公司就很難說。

第三,我們在國際談判上的籌碼幾乎沒有了,川普團隊計算貿易對等方式是極端粗暴的,用「對美貿易順差除以出口總額」計算對等稅率。我們對美的順差佔比達64%,他說我們要負擔一半的關稅,32%。根據電電公會的資料,去年對美順差是730億美元,今年可能破千億,甚至到1200億,美方施壓只會越來越大。

國際談判的籌碼--外匯存底

那我們還剩下什麼?其實只有外匯存底。目前因台幣升值,台灣的外匯存底已達6,000億美元以上,甚至還有未揭露的隱含資產。我們該怎麼用這些錢?如果單純是為了提升收益率,其實央行現在就可以操作。只要把其中一部分,例如2,000億美元,框出來進行更積極的投資,央行內部已有委外機制,不需修改法規。可是,央行一向保守,80%的資產都投資在外國公債與二房債,不碰高風險資產,因此收益低。去年四大基金平均報酬率是14%,但央行只有2%左右。所以,若只是為了追求績效,主權基金未必要成立;但若是為政策目的,則主權基金就變成不可或缺。

我認為政府此時推動主權基金,是為了解決三大壓力交織下的困境。短期內要改善對美貿易失衡並不容易,但我們要找方法化解壓力。主權基金若能投資美國高科技產業、參與當地製造與就業,就能作為一個有策略的「投資換貿易」的工具,減緩美國對我國徵稅的正當性。這不僅能幫助外銷廠商,也是強化台灣與美國高科技產業供應鏈整合的橋梁。簡單說,就是「取之於外銷廠商、用之於外銷廠商」的政策目的。

回顧歷史,早在布列敦森林會議時就曾提出。當時凱因斯主張成立「國際清算聯盟」,提出Bancor作為國際貨幣,認為順差國、逆差國都應承擔調整責任。但這套制度後被美國財政部次長懷特否決,改以美元為核心,成立IMF與世界銀行。有趣的是,今日的美國已由順差國變成長期逆差國,川普與民主黨的政策走向,反而呼應了凱因斯當年的設想:順差國不能一直搭便車。台灣作為長期順差國,理當思考如何善用這筆盈餘資源,來避免遭受國際制裁與壓力。

透過委外操作 培養國際投資人才

未來基金的設計,我主張由行政院統籌監督,可由財政部發行美元特別公債,央行以外匯存底認購。財政部發債具主權代表性,法理上更具正當性。基金運作可以透過委外機制,台灣則派人參與投資決策會議以訓練人才、累積經驗。

基金初期可從500億美元做起,逐步擴大。只要有制度、有專業,我認為長期收益年均4%以上是合理目標。至於是否要立《主權基金專法》,關鍵是要有制度保障運作的穩定與彈性。若不立專法,也應由行政院制定投資管理辦法、委外辦法等配套,明確設計風險、報酬與監督機制。尤其在待遇、人才招募與機動性方面,若全然比照公務員體制,可能無法吸引國際人才,因此制度設計要有彈性,不能過於死板。

成立主權基金,不是為了短期績效,也不是為了政治聲量,而是為台灣下一代的競爭力做準備。當國際局勢劇變、地緣經濟壁壘重組時,我們不能只是被動應對,而要主動建立屬於我們的資產平台,結合產業、財政與外交戰略,共同創造台灣新的定位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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