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貨幣 台灣目前在第二階段

編按:

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央行數位貨幣技術並無先發優勢,各國在數位貨幣的發展並非競賽,而是要確保數位貨幣的發行至少須切合國內需求,並可借鏡其他國家發展經驗,進一步防弊興利,建構更周延的數位貨幣生態系統。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邀請央行總裁楊金龍等單位,進行「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整備狀況、以及如何因應加密貨幣跨入金融市場」進行專題報告。

楊金龍指出,推動CBDC一般有四個階段,即技術研究、驗證試驗階段、先導計畫進行試、全面上線。但上線前還須三項先決條件,包括廣泛利害關係人的支持、穩健成熟的技術、堅實的法律架構。由此可知,推動CBDC是一項巨大且複雜的工程,目前除巴哈馬等經濟規模很小,人口又少的國家,推出CBDC無需考慮太多條件外,歐美日等主要經濟體央行均尚在研究階段,台灣目前已進入技術驗證的試驗階段。

央行已於去年6月完成第一階段有關技術可行性研究,楊金龍說明,瞭解分散式帳本技術(DLT)應用的局限性,特別是其運作效能尚無法滿足即時、高頻、大量的支付交易需求。目前正進行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進入技術實驗階段,藉由建置CBDC雛形平台,模擬在零售支付場景應用的試驗,預期2022年9月完成。

通用型CBDC試驗計畫採雙層運作架構,楊金龍解析,第一層是央行發行CBDC給金融機構,第二層是大眾向金融機構兌取CBDC。但設計考量將兼顧兩方面,一方面保有現金優點,像是允許任何人開立CBDC數位錢包、保護隱私、隨時可用、支援離線交易等,另一方面要善用數位科技,包含遺失處理機制、支援利息設計,提供支付互通性及可程式化貨幣功能等。

未來第二階段的模擬試驗成果,將會適時對外揭露,並以此做為社會大眾討論的基礎,廣泛徵求外界意見,供央行從更多元的角度,評估CBDC發行的可能性。

楊金龍並指出,發行CBDC的基礎是無害、共存、創新與效率,推動的四階段,台灣目前在第二階段,做為CBDC的技術並無先發優勢,各國在CBDC的發展非競賽,要確保CBDC的發行,至少須切合國內需求。

楊金龍也表示,近年CBDC議題備受關注,主要是因為對CBDC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但在探索這項新領域時,許多理論上的理想與效益,都將一一面臨技術上與實務上的考驗與挑戰。為此,國際清算銀行(BIS)與美、加、英、歐、日、瑞士、瑞典等主要國家央行,共同訂定三項「CBDC基本原則」,即無害、共存、創新與效率,做為發行CBDC的基礎。

楊金龍強調,CBDC 需要比現有支付工具更具優勢才有推出的價值,央行將務實研究試驗,持續探討 CBDC 的未來性,釐清 CBDC 在未來台灣支付藍圖中的定位與角色,確保在未來支付政策的周延,能與本行經營目標:一、促進金融穩定;二、健全銀行業務;三、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四、協助經濟之發展等,相輔相成。

至於比特幣等虛擬通貨,已往類金融商品發展,非貨幣或支付工具。目前台灣的虛擬通貨交易量占全球比重甚小,與實體經濟的連結度低,對支付系統、金融穩定及央行貨幣政策無顯著影響;但在反洗錢及投資者保護等方面仍可能衍生風險,監理機關金管會已將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業者納管,要求交易採實名制及施行國際一致的反洗錢監管標準,以防止虛擬通貨形成傳統監管體制的漏洞。對於國際發展情形,央行仍會持續關注虛擬通貨的發展,如有需要,會將所蒐集分析的資料,提供金融監理機關金管會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