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成立 AI 戰略委員會 將強化應用風險分級與資料治理

行政院今天(21)日公布《人工智慧基本法》施行規劃,院長卓榮泰宣布,將正式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全面推動及督導全國人工智慧事務;同時,國科會將統籌研擬我國首部「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
依據「人工智慧基本法」規定,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並廣邀政務委員、部會首長、地方首長以及學者專家與產業代表組成。該委員會將負責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AI事務,並訂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
國科會指出,為確保台灣在AI浪潮中提升全球競爭力,「人工智慧基本法」明定中央法規主管機關為國科會,確立我國AI發展的核心方向,並與各部會全面推動AI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政府不僅將積極扶持AI開發與訓練、完備AI創新實驗環境,以此帶動AI在百工百業的創新應用與產業發展;更強調在追求技術創新的同時,必須確保產業發展、社會福祉與人權保障之平衡,藉由落實風險管理機制來推動「可信任AI」,進而確保台灣在AI浪潮中穩健提升全球競爭力。
數發部已完成AI在兒少、人權、性別之影響評估,並將發布風險分類框架,落實AI應用風險評估之管理,並會同國科會、衛福部、教育部等機關,優先完成性別、人權及兒少影響評估。為避免AI應用造成違法情事,數發部亦將儘速發布「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並提供評估工具,協助各部會進行領域風險評估。針對高風險AI應用,政府不僅要求必須明確標示警語,也將釐清責任歸屬並建立救濟補償機制。
在公部門應用方面,各政府機關須在近期內完成內部AI應用的情境盤點與風險識別評估,並於明年初完成訂定內控規範。同時,為了持續推動AI與倫理教育,教育部亦將於今年7月前公告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確保國人具備正確的AI素養。
在中長期規劃上,政府將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完成整體法規調適與行政措施改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於2年內視需求訂定風險管理規範,並協助產業自訂指引。在資料治理方面,數發部將訂定「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建立資料開放、共享及再利用機制,完善國內AI創新與兼顧人民權益的發展環境。
至於風險分類框架具體上路時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明天由三位政委召開就會開會,有具體進度就會報告。
數發部次長侯宜秀補充,風險分類框架已經提到行政院,先前與已經做過多方的意見搜集,明天的審查討論,希望很快可以通過,待行政院核定後就可公告,後續也會持續與個部會之間協作,數發部也已經擬定具體的做法和操作手冊,包括透過定期工作坊、開放讓各部會詢問,同時也會與專家討論。
至於目的事業風險管理規範中是否已經有高風險產業的清單,侯宜秀說,對於哪些是高風險類別還是需要尊重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來也會除了參照歐盟的認定標準外,也會參考國際間的相關標準讓各部會有所依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