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表態 金融營業稅不調降
莊翠雲表示,基於兩大考量,稅率維持5%,未來稅收將全進國庫,用於國家建設
金融營業稅確定不降了。財政部長莊翠雲16日表示,銀保本業金融營業稅率5%的部分,原本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年底落日後「目前沒有調整的規畫」,金融營業稅稅率維持5%,未來稅收將全數進入國庫、用於國家建設。
莊翠雲進一步說,主要是依財政部蒐集國際相關資料,台灣金融業的整體稅率,相較國際並沒有比較高。財政部與金管會就此一直密切溝通討論,編列明年預算歲入時也是依不調降的版本,因此,行政院對此案也已知情。
財政部指出,決定不調降金融營業稅主要有兩大考量,首先即是與歐洲(特別是英國)、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相比,台灣金融營業稅的實質稅率沒有比較高,不存在稅率過高影響國際競爭力、不利台灣成為金融資產中心的問題。
第二是,就台灣整體銀行資產報酬率(ROA)、逾放比率和備抵呆帳覆蓋率等指標觀察,台灣銀行業的體質健康,且獲利能力也維持在不錯的水準,顯示5%的稅率並沒有影響銀行健全經營,沒有調整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財政部表示,市場過去常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和金融營業稅綁在一起,但其實是兩件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年底落日後,目前帳上未用的準備金將保留在存保;至於金融營業稅率是依《營業稅法》規定,沒有到期的問題。
台灣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就是5%,1999年7月為了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恢復到5%,但其中銀、保本業的部分,2%進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且明定金融營業稅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為期十年。以今年前九月為例,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的金融營業稅實徵淨額達346億元。明年開始,這筆錢就會和其他金融營業稅一起撥入國庫。
公股銀建議:撥入國庫 不如部分給信保基金
公股金控高層認為,稅率降不降之外,未來準備金的用途更值得關注,撥入國庫不見得是最好的做法,若撥入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效果更佳。
目前金融業銀行、保險本業課徵5%營業稅,其中3%稅收撥入國庫,剩餘2%及非屬金融業本業收入、再保費收入等稅款,則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這筆專款條款將於今年底屆滿,金融業期待能順勢調降稅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曾表示,台灣的金融業稅負較其他國家偏高,稅率應降至3%,甚至回到2014年的2%較合理,同時希望累積的特別準備金,今年底後繼續保留在中央存保,提供未來解決問題金融業使用。
金管會提出三點意見
金管會向財部提出的三項意見,分別是:
一、5%營業稅中的2%,至今年8月底約已累積2,300億元,2024年底前已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的部分,在2025年1月以後仍保留於該準備金。該款項還在,仍稱做特別準備金,留供未來處理問題金融業使用。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1條規定,金融營業稅的2%將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其運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由金管會定之。
二、因金融業業務特性,沒有進項稅額可供扣抵,導致稅負相較其他國家偏高,考量國際競爭力,希望金融營業稅可適當調降。
三、金管會對調降多少沒有意見,尊重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