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插手 SRF電廠進駐桃園敗部復活
大選前後綠營態度反覆 桃市府批政治操作 地方揚言抗爭到底
經濟部撤銷桃園市處分,讓SRF發電廠又可進駐桃園,在地民眾已準備連署發動抗爭。圖為抗議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立方、可寧衛與立疆等3家經營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業進駐觀音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一事,在今年初大選前後,出現不同轉折。去年底由於有觀音居民強烈反對SRF業者進駐桃科園區,經濟部3度發函收回對業者的推薦函,桃市府以此為由,在大選後宣布廢止廠商進駐的許可證,豈料經濟部訴願會6日撤銷桃市府處分,3家SRF廠「敗部復活」仍能進駐桃科園區,引發地方譁然,揚言抗爭到底。
2020年12月經濟部、環保署(現環境部)為達成2025年非核家園再生能源配比目標,台灣立方等3案在前桃市長鄭文燦任內核准設立,台灣立方與可寧衛也在鄭市府時期取得建照,立疆公司的建照申請則在張善政上任後擋下擱置中。
黑箱爭議 疑使綠委連任失利
2024年立委選舉,SRF廠應否進駐桃科,在當地成為選戰熱議話題。國民黨指控民進黨中央政府不作為,民進黨則反控權限是在桃園市政府手裡,因地方質疑有空汙疑慮,且桃市府曾在2018至2019年間,以未符合桃科園區土地管理規定否決進駐。
但2020年底,時任經濟部長王美花和桃市府開專案會議後,3家廠商改以「專案核准」方式入園,引發黑箱作業批評,地方直指是前立委黃世杰爭取連任吞敗的一大原因。
地方認為,在搶救民進黨選情壓力下,經濟部去年11月起,3度發函收回對廠商的推薦函,桃市府以此為由,在大選後、今年3月宣布廢止SRF3家廠商進駐桃科園區的許可證,當時黃世杰還在臉書發文稱「真相大白」,斥市長張善政打臉自己,之前的拖延不作為,就是選舉考量。3業者則不滿陸續向經濟部提出訴願。
沒經部推薦函 當初不會核准
豈料賴政府才上任18天,經濟部訴願會6日以「2022年專案核准入園時桃市府並未具體明述推薦函為必要條件」,撤銷桃市府處分,意即3家SRF廠仍能進駐桃科園區。
經濟部訴願會決定理由書指出,從SRF專案會議紀錄中,核准進駐的條件為「需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的廠商」及「廠商需承諾事項」,經濟部推薦函並非必要條件,且桃市府同意入園許可時,也未具體列名核准要件包含推薦函,因此認為桃市府以經濟部收回推薦函為由廢止入園許可的處分非適法,決定撤銷處分。
「若無經濟部先向桃市府推薦,不會允准入園許可!」桃市府對此表示,因經濟部收回推薦函,3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市府依程序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依法有據,但經濟部訴願決定書所持理由,弱化推薦函的必要性,忽略桃市府在審查可否專案入園時,要視是否取得經濟部推薦函的事實,對於訴願結果令人遺憾,後續將落實把關汙染物排放權管理,3家SRF廠商需符合環評規定,確保市民健康。
經濟部澄清,廠商提行政訴願,行政訴願會認定,所謂經濟部推薦,於法不具法律准駁意涵。且行政訴願會的組成,11席中,官方代表只占2席,其他全為專家學者,經濟部不可能去左右。
經部澄清 不可能左右行政訴願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辦公室昨日對此案,表示沒有回應。本報聯繫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至截稿無回應。
SRF電廠爭議 環境部應做的事(謝英士、鄭佾展)
經濟部日前撤銷桃園市政府的行政處分,讓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廠可依原許可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即使園區已依《環評法》通過環評、多次環差審查,但因為3家SRF廠以專案入園,有迴避個案環評之嫌,引起當地民眾強烈反彈。
這是全台廢棄物爆炸的一個縮影,除了84萬噸無處去化的生活廢棄物需要環境部長「彭公移山」外,污染性更高、更要妥適處理的事業廢棄物也需要提早預警。桃園作為北部工業重鎮,污染相對集中,地方居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在剝奪感嚴重的情況下,任何不正義的舉措都會遭致民意反撲。
發電廠是典型的「鄰避設施」,當環境治理只關注個別的污染排放標準,未從總量、整體角度思考,就會產生地方與中央不同調的衝突。台中火力發電的爭議猶在,現在桃園也出現新的爆點,凸顯環境治理的政黨化傾向並非全民的福祉。
台灣有各式各樣的總量管制規定,例如,水污總量管制(《水污法》第9條)、空污總量管制(《空污法》第8條)、溫室氣體總量管制(《氣變法》第4、34條),但因為各種原因並未嚴格實施,甚至處於有法不依的反法治現象。雖然過去《廢清法》修法時曾討論過「廢棄物總量管制」,但從未形成具體政策,政府不願直面最生活的環境問題。
台灣如果是一個不敢認真面對各種環境承載總量的國家,環境勢必千瘡百孔。主政者要有先環境後法律的視野,更認真看待整體環境承載,水污、空污、碳排、廢棄物缺一不可。環境部必須認真檢討,為何生活、事業廢棄物持續增加,但源頭減量窒礙難行?不同廢棄物的運輸、處理、利用是否如實反映其責任?各級政府更要正視部分地區環境承載較高的不平等現象。民眾也要認知到污染者付費、環境有其成本,並支持政府總量管制作為,即使這可能會帶來不便。
惡法亦法,桃園3家SRF發電廠早於110年起即獲核准入園,陸續建廠迄今。依誠信與信賴保護原則,在未有新處分確定前依法可繼續興建、申請營運。但民眾擔憂的SRF燃料品質與空污標準寬鬆,影響健康的問題,也要積極回應。
距離桃園第一間SRF發電廠完工商轉前還有超過1年以上的時間,環境部當可就SRF料源產品分級與管制、禁止進口廢棄物、空污防制設施規範,強化空污標準如監測氯化氫、戴奧辛頻率等著手。除回應桃園爭議外,也擴大至其他鍋爐、發電業等,嘉惠其他地區,並著手研議可行的「廢棄物總量管制」政策,避免類似爭端再起。
有環境整體觀,誠實面對污染總量問題,台灣環境才會好。倘若能進一步效法歐洲《奧爾胡斯公約》、強化環境知情權與程序正義,避免開發計畫確認後才召開地方說明會,可有效減少爭議、增加投資信心,也避免環境治理議題政治化,遺害一般平民百姓。
(作者謝英士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為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