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具有審議式民主精神的iVoting2.0
順應公民力量崛起的浪潮,柯文哲以「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為主軸,史無前例地完成了一場非典型的選戰並順利入主台北市政府。上任短短一個多月來,無論是掀開長期不當的政商結構並組成廉能委員會期以建立制度性防弊、要求官員報備行程以公開透明避免黑暗交易,甚至是選官員、拆違建、抓槍擊犯、救災,柯市長無一不將建立SOP視為最高指導原則。然而對自稱「SOP控」的柯P而言,在林林總總的柯P新政中,選舉時即提出的「iVoting」卻似乎成了失控的一隅。
「iVoting」做為「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的實現,其立意原本是希望將人事與政策的決定權透過線上投票的方式廣徵民意,乃至做為政府取捨決策的依據。然而從遴選官員以及公館徒步區二個案例的爭議可以看出,「iVoting」若缺少配套的SOP,其效果將只是網路上的民意調查,其結果除了不僅無法充分落實公民參與的真義,反而會導致更大的民意黑洞。
以公館徒步區存廢為例,儘管被定義為以iVoting方式所進行的小型公投,然而在實際操作上所進行的二階段投票,第一階段開放全民登記參與線上投票,第二階段由當地居民與商家實體投票,而第一階段的投票結果僅做為參考之用,存廢與否還是以第二階段當地意向為依據。最後投票結果,第一階段贊成續辦者占76%,反對占22%;第二階段贊成續辦占29%,反對為71%。二個階段呈現截然相反的民意趨向並不令人意外,因為原來這二階段設計已將顯然會有不同立場的關係人區分為二。只是令人遺憾的除了第一階段一般民眾投票所表達的意願並沒有真正的被「參考」之外,更值得深究的是,難道所謂的全民參與只是贊成與反對之間的多勝少負而已?
現行的iVoting與各種形式的網路投票相較,除了有比較複雜的登記投票程序之外,基本上與一指定江山的隨興所至並沒有太大區別。在沒有充分資訊公開與充分討論的情況下,民眾在選擇的當下所憑藉的,大多僅是根據自身立場、觀點、感受、偏好的表態,而這樣的表態其實往往缺乏公共性。因為參與不僅僅是選擇,更是理解與對話;而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需要更多市民的自覺與認知,負起做為公共領域一份子的權利與責任。也就是說,iVoting要做為實現「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的媒介工具,它必須升級具備平台的功能性,而不能只有櫥窗的裝飾性。
在這個升級版的平台之上,一個結構化的程序設計將有助目標的達成。這個程序的核心價值在於將審議式民主的精神納入。所謂審議式民主一方面強調決策過程應該經由公開討論、集體溝通,以產生經過彼此同意的決定;亦或是透過對話,進行檢視或修正不合理的論點,以達成共識:另一方面則是藉此過程培養負責任的公民,使其在決策過程中能夠清楚瞭解討論的議題,以及體察其他不同團體的立場,發展具公共性的思考與決定。
審議式民主的參與模式包括公民會議、願景工作坊、學習圈、公民陪審團與開放空間等等,這些參與模式具有不同的參與規模與強度,其中以公民陪審團的嚴謹度最高。其進行方式首先是選定欲審議之議題,並發展成問卷,隨後經由隨機抽樣,從社會母體中選取出一群具代表性的樣本,作為代表社會的縮影。而後針對該樣本進行面訪,並邀請其參加議題審議會議。讓他們在滿足面對面條件的情境中互動,以代替整個社會的審議互動。而這些陪審團代表人在會議期間能夠獲得與議題相關的充分資訊,會議中由具有專長或代表利害關係人的專家證人提出意見,並在程序公正的保證下,陪審團代表人透過詰問證人以及代表人之間相互的討論協商後,產生決議或提出建議,最後以公民報告的方式呈現。
有關審議式民主的操作,近年來藉由學界的引進,許多NGO團體、社區、社區大學甚至在網路社群以及街頭抗爭現場都曾經運用這套方法,針對各自所關注與訴求的議題進行公共討論與共識形成,但因為缺乏制度性的銜接,使得這些公民自發性的公共建議,難以轉化成政策形成與決定的依據。因此若能將上述的公民審議程序納入iVoting的SOP,在線上投票之前進行公民審議,並將其過程與結果透過網路平台充分公開,以提供做為投票的參考,如此將能彌補現行iVoting的不足,從網路民意調查升級為公民參與平台,藉由iVoting2.0共同實現一個更好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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