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被砍 蔣萬安率隊提訴願
行政院剋扣一般性補助款,地方政府叫苦連天。台北市長蔣萬安4日偕8位藍營執政縣市代表赴行政院遞訴願狀。蔣萬安痛批,行政院有大法官當護身符,地方政府卻什麼都沒有,「我們拒絕任中央宰割」。行政院強調將依法辦理,但主計總處突出奇招,預告變更一般性補助款的「補助事項範圍」,地方官員憂心,中央恐不再補助教育、社福、基本設施等經費。
自立法院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開始,朝野即不斷鬥法。立法院1月底三讀通過今年度總預算時,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636億元,未料行政院因而統刪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約25%,縣市政府及在野黨批評違法。
政院副祕書長出面 卓揆回照規定
行政院重申,因預算遭立院要求自行刪減,不得不調整一般性補助款,並無違反相關法規,閣揆卓榮泰昨受訪時也冷回,「我們都照規定來」。
蔣萬安昨偕南投縣長許淑華、台東縣長饒慶鈴、雲林縣長張麗善、彰化縣長王惠美、連江縣長王忠銘、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新竹縣副縣長陳見賢、嘉義市主計處長阮鼎元赴行政院提出訴願,台中市雖未決定提訴願,但派副市長鄭照新列席支持。
蔣萬安等人大陣仗先與行政院副祕書長李國興閉門會議,據了解,過程行禮如儀,隨後由南投縣及連江縣於現場遞交訴願書,由李國興代表接下。
蔣萬安表示,立法院審查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並未刪減地方補助款一毛錢,行政院卻前所未見地選擇刪減地方補助款,傷害基礎民生、漠視地方自治、踐踏法律制度,而這些補助款大多用在社會福利、教育,以及照顧孩子、身障、長者等。
訴願3個月內決定 可延長2個月
「去年中央突然停辦『班班有鮮乳』政策,今天又剋扣其他教育補助款,我們無法接受」。蔣萬安怒嗆,行政院有大法官會議當護身符,總預算根本不受影響,但地方政府什麼都沒有,行政院卻大砍一般性補助款,「我們拒絕這樣任中央宰割」,期盼行政院懸崖勒馬,即刻撥付去年已核定的地方補助款。
李國興聽取各縣市正、副首長及代表發言後表示,後續將由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持續共商,盼圓滿解決問題。相關縣市政府所提訴願,政院將交由業管單位依《訴願法》規定辦理。
政院說明,已於2日收到台北市及雲林縣政府所遞交訴願書,4日稍早也收到花蓮縣及台東縣遞件,再加上李國興收下的南投縣及連江縣訴願書,合計已收到6份訴願書,均已交由法規會辦理。《訴願法》規定,自收受訴願書的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以1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修補助事項範圍 地方憂模糊化
然而,主計總處突出奇招,檢送「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予各縣市政府,預告將修正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範圍」,從現行規定「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改成「前款計畫型補助款以外,具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補助經費」。地方擔心主計總處是有意將條文模糊化,既未明文規定,中央可以不必補助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經費。
主計總處表示,該補助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是2016年9月14日,而《財政收支劃分法》今年3月21日修正公布後,地方政府獲配的統籌分配稅款將大幅增加,足以支應基本財政支出,為因應實務需要,提升補助款運用效能,因此修正該辦法,並詢問各地方政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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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法刪具體補助 學者批惡搞
行政院統刪一般性補助款,令地方政府不滿,主計長陳淑姿4日堅稱,加上計畫型補助款及統籌分配稅款,雙北及台中的補助都比去年多,政院也會盡力在本會期提出追加預算案。另對於主計總處擬修法將一般性補助款的具體補助事項刪除,地方官員認為影響很大;學者痛批此舉可謂史無前例的惡搞,直言陳淑姿嚴重不適任。
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指出,北市社會福利項目共遭刪減14.67億元,包括長照服務、重陽敬老金,鼓勵生育的乘車補助等都會受到影響;甚至在基本設施部分,包括北士科交通用地價購款,若輝達到北士科設台灣總部,交通做不好,會變成跟內湖科學園區一樣。立委賴士葆提醒政院,「小心黃仁勳(輝達創辦人)不來喔!」
面對地方圍攻,陳淑姿表示,中央已窮盡救濟程序,為免對國防安全、外交及教育政策等再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調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並反指雖然一般性補助款刪減,但加上計畫型補助款及統籌分配稅款,中央今年對北市補助比去年增加82億元,新北市增約68.5億元,台中市增46億元,桃園市也增53億元。
對此,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強烈反對,他指出,立院先前有決議要求主計總處針對教育、社會福利等項目應在總預算中清楚揭露內容,但主計總處至今未正面回應,也未依照決議辦理。若未來連「教育」、「社福」都以模糊語句取代,顯然是政治操作。
政大財稅學系教授陳國樑則認為,無需強制規定此類補助款必須使用於教育或社福等特定用途,但應研擬具體的財政紀律配套措施,以避免支出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