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示警:金融AI代理藏風險 監理迎挑戰

立院法制局示警:責任歸屬、演算法治理、資訊揭露及投資人保護等議題…

隨著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邁入爆發期,金融業正迎來一場前所未有的「自主化」革命。立法院法制局示警,AI代理金融服務所涉及的責任歸屬、演算法治理、資訊揭露及投資人保護等議題,均可能對現行金融監理帶來新的挑戰,若缺乏適當的風險控管,自動化的效率反而可能擴大系統性風險。

AI代理金融服務監理概況

法制局在最新報告「AI代理金融服務相關法制研析」指出,過去AI在金融領域多扮演數據分析或客服助手的輔助角色,但具備自主規劃與執行能力的「AI代理」已逐步推開金融服務的大門,從投資研究、交易執行到信用管理,AI正從「給建議」轉向「幫你做」。

AI代理與傳統流程自動化最大的不同在於其「自主運作」的能力。使用者只需下達簡單指令,AI代理便能感知市場環境、解讀使用者意圖,並在面對複雜任務時,自行拆解步驟並制定執行計畫。更關鍵的是,這類系統在任務完成後還能自我分析並進化,大幅降低了投資門檻並提升交易效率。這個服務讓AI代理能依據投資人的策略與風險偏好,全天候自主監控市場並執行交易,這標誌著「自動交易時代」的正式降臨。

但這項創新也伴隨著巨大挑戰。法制局指出,當AI代理自主進行授信蒐證、整理疑似洗錢案件或形成投資建議時,風險不再僅限於「答案是否正確」,在於資料處理與判斷過程中,是否存在未被監督的「隱藏破口」。

針對AI代理的發展,我國金管會已密切關注;目前台灣尚未針對AI代理制定專法,相關監理仍依循現有的金融法規與AI治理政策,但正研議增修相關規範或指引,以引導金融機構在建立安全治理框架的前提下,安全運用AI技術。同時,也配合數位發展部的「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盤點金融業AI應用的潛在風險,擬定以風險為基礎的應用管理規範,以平衡技術創新與消費者權益保障。

AI闖禍誰買單? 國際共識:金融機構須負全責

AI代理時代興起,當AI代理自主執行的交易導致重大虧損時,究竟誰該負責?隨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逐步加強對AI代理的監理,國際間已達成一項明確共識:儘管AI具備自主性,但在法律上不具備獨立人格,其延伸的法律責任須由金融機構完全承擔。

立法院法制局認為,根據美國目前的法制實務,AI代理在法律上被視為金融機構的「工具」。當AI代理依據客戶風險屬性自主提供建議或執行交易時,將直接適用「1940年投資顧問法」及「最佳利益規則」,意味著,金融機構須確保其AI代理在運作上以客戶最佳利益為優先,並建立嚴謹的利益衝突管理機制。即使決策完全由AI完成,法律責任仍由金融機構或投資顧問負擔,而非AI代理本身。

監理防線上,美國監理單位近年特別強調防範「AI漂白」。SEC已對數間投資顧問公司開罰,主因是這些公司誇大其AI應用程度,或誤導性地宣稱使用AI提供投資建議,違反了「反詐欺條款」及「行銷規則」。

FINRA在2026年的監理報告中指出,金融機構導入AI代理時,不應僅依賴既有流程,應審慎評估其自主性帶來的操作挑戰,並建立特定的監督流程與決策紀錄保存機制。

美國政府正加速制定更精準規範,今年美國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NIST)提出「AI Agent Standards Initiative」,著手研議技術標準與治理架構;美國國會也提出「AI Agent Act」草案,規劃建立AI代理的安全標準與法律責任機制。這類法制動態對台灣具備重要參考價值。法制局建議,我國未來可持續關注美國如何處理「模型治理」與「演算法監督」,並在適當監理與推動創新之間,找到適切的平衡點。

相關新聞

全民瘋台股,投資人從銀行搬錢流向股市,引發「四貸同堂」信用擴張疑慮。金管會近期盯上消費性貸款成長快速的銀行,已有七、八家被請到金管會「...
台灣目前的挑戰是科研環境結構性不足。基礎研究經費占比長期偏低,大學與研究機構薪資缺乏國際競爭力,博士班招生持續萎縮,青年學者職涯不穩,...
 環島高鐵南北並進!行政院長卓榮泰23日拍板高鐵延伸宜蘭案,從南港站向東延伸,路線全長60.6公里,總經費約3521.75億元,...
表面上看,這些發展對台灣都是好消息。模型公司自己設計晶片,仍需要最先進的製程、封裝、載板、伺服器與散熱,台灣供應鏈自然有機會接到更多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