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鑑兼職風波 國泰災難啟示錄
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兼職風波,導致國泰投信損失事件持續延燒。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古坤榮25日指出,金管會已經派員前往國泰投信檢查了解;金管會主任秘書尚光琪指出,目前只對投信進行檢查,等檢查結果出爐之後會持續評估下一步的做法。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則說,國泰投信於6月15日公告補償方案,後續的人數、金額,將由國泰投信統計完成後對外說明。至於投信是否違反基金管理辦法、全委管理辦法,都會依照程序進行了解。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就依照規定來辦。
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指出,銀行法針對利害關係人不得有無擔保授信,針對擔保授信則應有十足擔保的規定,其條件也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目前來看,國泰世華銀針對郭明鑑的兼職公司,並無相關授信往來,且國泰世華銀針對郭明鑑的兼職相關內容,也都有如實申報。
外界關心郭明鑑是否有兼職過多的現象。張嘉魁強調,依銀行負責人資格條件第三條之二規定,銀行負責人的兼任行為及兼職個數,應確保本職及兼任職務能有效執行,不得有利益衝突或違反各兼職機構內部控制的情事。銀行應依據其投資管理需要、風險管理政策等,定期對負責人兼任職務之績效予以考核。
換句話說,兼職是否過多,將回歸到公司治理的層面來處理,即使有兼職,要能確保本職「有效運作、執行」,這部分,將依據國泰世華銀行整體經營狀況,以及公司治理情況予以評估,目前國泰世華銀都有依規定申報,國泰世華銀現在仍經營相當健全,董事長的兼職情形,銀行都知悉。
金管會預計7月17日召集全體銀行獨立董事,主談兼任、利益迴避等內容的安排,也引來外界關注。張嘉魁指出,金管會一向重視金融業的獨立董事職責,這次會議很早就規劃召開,一個月前已發出通知,不是因為國泰相關案件才舉行。
郭明鑑辭國泰世華銀董座 一併辭去金控、私募股權公司董事
國泰金控(2882)昨(26)日代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發布重訊公告,董事郭明鑑已主動表達即日起請辭國泰金控董事、國泰世華銀行董事暨董事長,及國泰私募股權公司董事等職務,盼為兼職引發爭議事件止血。近期國泰世華還將召開董事會推選新董座,副董事長蔡宗翰將暫代董事長職務。
國泰金控在官方聲明中表示,針對近日郭明鑑因兼職事件引起社會不同意見,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已親自與郭明鑑懇談,在懇談後,郭明鑑考量避免造成社會不良觀感與影響公司聲譽,主動表達請辭金控、銀行及私募股權公司等董事職務。國泰金控表示,對郭明鑑任職期間的優秀表現,及以最高標準自律請辭,公司深致謝忱,同時宣布,擬聘請郭明鑑於辭任後擔任公司的資深顧問,繼續為集團提供專業諮詢服務。
國泰世華銀行新任董事長一職,將待國泰世華銀行董事會決議,依照銀行公司章程,暫由副董事長蔡宗翰代理董事長職務。
郭明鑑近期因兼職爭議捲入國泰投信利害關係人交易風波。郭明鑑原同時擔任國泰投信董事,並兼任世芯-KY獨立董事,使世芯-KY成為國泰投信利害關係公司;不過,國泰投信旗下全權委託帳戶及八檔基金涉及買賣世芯-KY,衍生基金淨值重算及受益人補償問題,國泰投信近日公布補償金額為4.9億元。
金管會近日也金檢國泰投信,檢查局官員指出,剛派員了解中,檢查重點是利害關係人控管是否落實,以及董事兼職等申報作業是否確實執行等,待查核結果出爐後,檢查局會將結果提供給業務局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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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評:金融監理、公司治理不敵蔡鎮宇幾記老拳,國泰災難啟示錄
國泰金控這次發生的「驚世奇案」,其驚世程度細數歷年金融事件,幾乎已是少有能出其右者、甚至可能是絕無僅有,多道防弊監理關卡形同虛設的失靈,為什麼?是無知?愚蠢?貪婪?或官僚懈怠?結果是蔡鎮宇幾記老拳就完敗金融監理、公司治理,金管會、公司經營者,得無愧乎!
國泰金控旗下的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也擔任國泰投信董事,同時兼任世芯 - KY與榮成董事,依照法令規範的利害關係人,其旗下基金與代操全委帳戶不得任意申購或交易這些股票;但國泰投信未及時納入管制名單,在踩雷後急忙出清股票,結果導致全委帳戶大虧 4.54 億元,旗下 8 檔主動式基金也必須重算淨值並從優補償投資人,共同基金補償金總計約4.9億元、全權委託帳戶部分則已認賠4.54億元,如加計行政費,大賠超過10億元。
因郭明鑑兼職問題導致公司大賠10億元一事,引發霖園集團蔡家成員蔡鎮宇的不滿,前往與郭理論並發生肢體衝突而震驚業界,事後蔡又發聲明稿抨擊此事,炮火四射,從郭明鑑到國泰金高層、董事、金管會無一倖免,殺傷力十足。這也讓郭辭董事長下台、金管會派員金檢國泰投信。
作為全台最大金控,國泰金控發生這種「低級錯誤」、甚或是蠢事,犯錯後又鄉愿以對,是讓人感到不可思議,整體表現既無專業、也無治理、更乏決斷。
「關係人」這顆大地雷,是所有經營企業者都知道要戒慎恐懼、絕對不可誤踩。從公司法到證券交易法再到銀行法等重要法令都特別對關係人作明確的規範,其主要目的在於防止利益輸送與確保交易公平性,而金融領域的規範又更為嚴格。雖然法令不是禁止所有的「關係人交易」,但以「層次」而言,對落入「關係人定義」中者,一個是要作到揭露要求,再一個是對交易有特別的限制與條件。
但郭在外兼任其它公司董事之事並未向金控投信申報,當然這意味著未揭露;結果就是毫無限制的交易發生,發現後趕忙出清造成客戶重大損失,國泰投信為此慘賠10億。
郭明鑑案驚人與驚世之處:所有關卡與防線形同虛設
撇開身為國泰世華董事長竟也能在外身兼多家公司董事,到底是能者多為、還是正職太閒逸可游刃有餘的兼職亦或貪婪無度的業界調侃不談,單說身為上市公司高層、更且在特別敏感的金融業中,郭明鑑對「關係人」的界限、那些紅線不可碰,應該特別清楚、警惕,但結果顯然不是如此,他越過紅線、還踩一個大雷,把公司10億元都炸飛。
在所謂關係人規範中,第一道關卡其實就是相關從業者的自律,無論是基於「心中的道德原則」、還是應知法警惕不敢踩線,郭明鑑顯然是缺乏自律、或近乎無知、未能警覺紅線所在與踩線後的嚴重後果,終而害得公司慘賠、自己丟掉所有職務、在業界聲譽受損為同業所笑。
第二道關卡是公司內部的治理與監管。無論是金控或是旗下的銀行、投信,對公司的董事、董事長、甚至高幹(高階經理人)在外頭作些什麼事、有兼職與否等,都該有所了解吧?界限該劃在那裡也該有個譜吧?
依照國泰世華發出的聲明說「郭明鑑兼職均依法申報」,如果此說屬實,則公司失職與責任大矣,連界線在那裡都搞不清楚;更且未通報其它公司(投信等)作揭露並避免踩雷;如果事前不知,則失職也非常明確。無論知與不知,終究就是釀禍慘賠,公司方的治理與監管顯然有問題。
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年初國泰為此事通報金管會、也了解將造成公司鉅額損失後,今年5月27日郭又去擔任榮成董事,讓投信不能交易榮成股票。古人說: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郭與公司似乎都是「金魚腦」,數月前的教訓忘得一乾二淨,無論是郭個人或公司方、甚至監理單位都毫無警惕與悔意。
第三道關卡是蔡鎮宇聲明中抨擊的董事會,特別是被他針對、曾是前金管會高層的獨董們,顯然也是虛設了。他除了指責前金管會高層的獨董對郭的大量兼職「視而不見」外,更質疑金管會是否因前長官而對國泰「放水」?
蔡鎮宇這番話道出幾個有意思的點;一個是獨董扮演的角色,到底是「花瓶」還是真正的「獨立監督」?再來是金融監理單位(如金管會)的前官員,在退休後到金控等金融機構任職,到底是金控真要「借重其專長」、還是「請門神」的概念?後者則更引伸出「監理俘虜」的風險與問題。
最後則是金融監理單位的失職失能。此事件發生在去年5、6月,國泰投信在發現事端後到今年初完全出清股票、並於今年1月向金管會通報處理進度,換句話說,這絕對不是近1、2週才發生的事,但監理單位無所作為、一問三不知,到這2天事情鬧大、成為社會議題後,金管會才派員金檢國泰投信,而且擺出一付雷厲風行、大公無私樣子的說「不會設限只金檢投信」。
請問這大半年監理單位在那裡?作了些什麼事?這是否算是一種「官僚懈怠」?放這種馬後炮對提升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有多大的幫助與意義?而且,很明顯的,金管會監理的洞察力與威力,還不如蔡鎮宇的「幾記老拳」,真是讓人浩嘆不已。
最讓人驚心與不解的是貫穿整個事件的「鄉愿之氣」。投信踩雷是1年前發生,發現後在半年前處理完,對惹出如此重大違紀事件、造成公司慘賠的郭,還是穩穩的當銀行董事長與投信董事;一直到22日才辭投信董事,在蔡鎮宇的老拳把事件鬧成社會事件後,再辭掉銀行董事長等職務。
公司的鄉愿、治理的問題、領導者的缺乏決斷,盡在其中矣。更且這次要是沒有蔡鎮宇那幾記老拳,把這個荒唐的金融事件「向上提升」成為一個全社會矚目的社會事件,公司與金管會大概就是無聲無息的把事件「和諧」掉,郭明鑑的董事長依舊如故。
看來,蔡鎮宇的老拳對國泰金公司治理、金融監理的貢獻是比國泰公司與金管會還高,官員與公司經營者汗顏嗎?
更讓人訝異的是在郭辭董事長後國泰金控對外發文還說:「對於郭明鑑過往任職期間的優秀表現及以最高標準自律請辭,深致謝忱,並擬聘請郭董事於辭任後擔任公司的資深顧問,繼續為公司提供專業諮詢服務…….」讓公司與投資人慘賠10億是「優秀表現」?情勢所迫辭職也算「最高標準自律請辭」?這已不僅是鄉愿與否的事了,簡直是是非黑白都不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