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天才法案》、川普擬開放9兆美元退休金投資

美國眾議院17日以壓倒性優勢通過有關加密貨幣監管的三項立法草案,其中,與穩定幣監管相關的《GENIUS法案》將交給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成為法律。
眾議院於17日分別針對《指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簡稱GENIUS法案)、《數位資產市場結構法案》(簡稱CLARITY法案)以及《反CBDC監控國家法案》進行投票,三項法案皆獲通過。
其中,與穩定幣監管相關的《GENIUS法案》在投票中得到308票支持、122票反對,包括參議院民主黨領袖傑福瑞斯(Hakeem Jeffries)在內,共有100多名民主黨議員倒戈、加入共和黨陣營,對該法案投下贊成票。
《GENIUS法案》之核心規定是穩定幣儲備資產必須100%由美元、美債等流動性資產足額支持,發行方需每月公開披露儲備金構成,此法案為錨定美元的穩定幣制定監管框架,普遍被視作為是強化對消費者的保護。該法案於6月17日在參議院的投票中獲得通過,本周遞交眾議院審議,在眾院投票通過後,將會交由川普簽署。
眾議院也在本周針對另外兩大加密貨幣法案進行投票,包含《CLARITY法案》和《反CBDC監控國家法案》,本周因此被眾議院稱為「加密貨幣周」。
《CLARITY法案》主要針對市場結構問題,為數位資產交易和監管提供指引;《反CBDC監控國家法案》則旨在阻止聯準會未經國會授權直接向個人發行央行數位貨幣(CBDC),以及將CBDC用於實施貨幣政策。
上述兩項法案17日在眾院通關後,將提交參議院進行審議。
白宮新聞秘書萊維特(Karoline Leavitt)表示,川普預計會在周五的一場活動上簽署GENIUS法案,讓其作為法律正式生效。三項與加密貨幣有關的法案旨在為數位資產產業建立監管框架,被視為美國加密貨幣政策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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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明鑫:Web3是台灣機會窗口 穩定幣將重塑跨境支付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9日指出,Web3強調以區塊鏈為核心的去中心化架構,應用範疇已延伸至虛擬資產、數位身分、智慧合約及資安等,逐步形成全新數位生態系。他強調,在這波技術浪潮中,台灣不僅不能缺席,還要積極投入。
龔明鑫在「台灣鏈接世界:掌握Web3革命浪潮」國際產業峰會中表示,相較於以往大型、集中式的數位平台,Web3的去中心化特色,讓台灣有更多機會參與全球生態系的建構與應用。他強調,台灣在多元網路節點中的角色,將不再邊緣化,反而可發揮靈活與創新優勢。
對於Web2到Web3的變革,龔明鑫認為,應視為一種「互補」而非「取代」。產業與應用的發展應從實際需求出發,再回推到技術層面,不該為技術而技術。他以5G為例,雖然比4G更進步,但兩者仍存在大量互補性,Web3也會走類似路徑。
針對虛擬貨幣是否能作為支付工具,龔明鑫指出,比特幣等幣種因波動劇烈,難以勝任日常支付,因此才衍生出穩定幣的應用。尤其美國近期通過穩定幣法案,為全球數位經濟中的支付創新奠定法制基礎。
龔明鑫進一步說明,傳統跨境支付往往需時數天,若未來穩定幣能正式用於國際交易,數分鐘即可完成清算與轉帳,不但效率提高,也可大幅節省成本。不過他也提醒,這類快速便利的支付技術,伴隨而來的風險包含資金洗錢、金融犯罪等,因此跨境資安與金融監管仍須同步強化。
龔明鑫表示,穩定幣未來發展具高度潛力,在全球金融科技發展上已建立良好基礎。雖然各國如美國推動穩定幣也包含政治與金融戰略考量,例如維持美元與美債地位,但不可否認,穩定幣確實是跨境支付與數位交易的重要工具。
最後,龔明鑫強調,台灣在技術、監理與應用推動上都不能落後,除了積極參與全球Web3生態,也要同步強化對洗錢防制與跨境金融風險的管理,確保數位經濟在安全與信任下持續發展。
川普擬開放9兆美元退休金市場 投資加密貨幣
美國眾議院7/17通過一項法案,將為與美元掛鉤的加密貨幣代幣(俗稱「穩定幣」)建立監管框架,法案將送交總統川普,預期他將簽署成為法律。另外,川普擬開放9兆美元退休金市場 投資加密貨幣、黃金與私募基金。
路透指出,此次表決對數位資產產業而言是一大里程碑。該產業多年來積極推動聯邦立法,並在去年的選舉中投入資金支持挺加密貨幣的候選人。法案名為《天才法案》(Genius Act),將擴大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該產業的監管權限。消息公布後,多數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公司股價上揚。
對此,專家對加密產業的監管進展表示肯定,認為短期內將帶動資金與信心進場,但對於加密資產與股市連動性極高的現實也不諱言警示。投資人在樂觀之餘,仍須認清風險本質,避免誤判其真正的資產屬性與避險能力。
另外,《金融時報》與其他外媒報導,川普也預計簽,開放9兆美元規模的退休金市場投資加密貨幣、黃金與私募基金,這將引發美國儲蓄管理模式的重大轉變。
根據三名知情人士透露,該行政命令將允許401(k)退休計劃納入傳統股票與債券以外的「另類投資」,涵蓋資產類別廣泛,從數位資產、貴金屬、併購基金、私人放貸到基礎建設項目等。行政命令將要求聯邦監管機構評估現行法規中尚未排除的障礙,以便將這類投資納入專業管理的401(k)基金。
白宮說:「川普總統致力於為普通美國人恢復繁榮,並保障他們的經濟未來。不過,除非川普總統親自宣布,否則任何決策都不應視為正式決定。」在美國,401(k)是最受歡迎的退休儲蓄方式之一,允許上班族將部分薪資免稅投入公開交易的證券。但目前幾乎所有投資選項都限於股票與債券型共同基金。
該行政命令將加速川普讓加密貨幣投資主流化的進程。近期,川普政府已撤銷對大型數位資產交易平台的多起重大執法行動。眾議院上週四也通過川普力挺的三項加密貨幣相關法案,顯示川普有意全力扶持該產業。
臺灣《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邁入關鍵立法階段!央行建議穩定幣比照電子支付管理
重點摘要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 6 月 12 日,召開第五次《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公聽會,聚焦金管會提出的六大監理重點,與央行對穩定幣的規範。
- 《虛擬資產服務法》初期將允許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業者經營六項業務,包括:虛擬資產交換、平台、移轉、保管、承銷及借貸。金管會表示,未來將依風險程度「循序漸進」釋出更多業務場景。
- 中央銀行業務局長謝鳳瑛建議,將穩定幣視為「代幣化的支付工具」,其支付用途應參考現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明定發行人準備金繳存義務與業務申報規範。
產官學界怎麼看專法草案?
產業界
產業界代表普遍表達了對監管框架的期盼,但同時也對合規成本、過渡期長度及產業發展空間提出建言。
臺灣金融科技協會名譽理事長蔡玉玲首先指出:「詐騙問題不應成為阻礙虛擬資產產業發展的理由,」並認為應做到母法授權子法細分。也就是建議臺灣應先訂立原則性的「母法」,再以具體「子法」補充細節,如此才能靈活因應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同時,也要注意不要對國外的虛擬資產業者設立太高的門檻,以免阻礙產業發展。
臺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協會理事簡書永,則借鑒國際標準,提出全球數位金融(GDF)的四點建議:專法用詞應貼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標準、依照比例原則來制定監管、兼顧全球資本流動性所帶來的效益,以及專法避免直接複製歐盟 MiCA 條文。簡書永也提醒,若專法要求過高,「臺灣恐成淺碟市場」。因此臺灣制定相關法規時,應以開放和彈性的態度,參考國際經驗,吸引有實力的國際業者來台發展,才能讓臺灣的虛擬資產市場更具活力與競爭力。
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VASP)理事長鄭光泰則指出,目前申請許可需整合多項如聯防機制資料與資產保管機制,對業者來說時間相當緊迫。因此建議主管機關延長過渡期,並明定未通過審查的處置規範。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VASP)副理事長蕭滙宗,在《Web3 大西進》節目中表示,討論專法,就是主管機關與業者相互理解的過程,區塊鏈是一個非常新的領域,許多討論與建議都沒辦法一次就定案,「可是你總是要有個起點先。」
學術界
學術界代表則從理論和實務層面,提出更細緻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建議。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楊岳平指出,專法草案雖然參考了多國規範,但仍保留了臺灣自身的調整空間,尤其針對境外平台 APP 下架等議題,考量涉及國人自發使用及技術操作等問題,最終並未納入草案。銘傳大學金融科技應用學士學位學程副教授林盟翔主張,應設立境內外統一准入標準與沙盒機制;中央大學鄭婷嫻則建議,依產業規模分級管理,以利投資人辨識風險。
立法委員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提醒,目前加密貨幣已快取代黃金,成為詐團洗錢的工具,指出現在財金公司和銀行、券商都有連線用戶實名認證與認識你的客戶(KYC)機制,但第三方支付、加密貨幣則沒有一次性動態密碼(OTP)機制來作 KYC,將使其成為洗防的破口。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中央銀行至今不承認加密貨幣為法定貨幣的立場,將阻礙我國虛擬資產產業的發展。他強調,除了洗錢防制,政府更應思考如何「興利」,促進產業發展,並建議在相關專法通過後,將加密貨幣資產納入必須申報的財產範圍。
同時,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則提出更前瞻性的建議,他認為臺灣應將加密貨幣納入「主權儲備」的討論範疇,以因應國際金融市場的波動,並規劃發行具備國家信用的穩定幣,避免臺灣在數位經濟時代被邊緣。
金管會納管穩定幣,央行建議比照電子支付管理
中央銀行在公聽會上,也特別關注穩定幣的監管。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指出,儘管穩定幣對主權貨幣及金融穩定構成潛在風險,但也蘊藏商機。金管會參考國際規範,將穩定幣定義為「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的價值連結,維持價值穩定的虛擬資產」,並採許可制管理,境內發行需經金管會許可並洽商央行意見,境外穩定幣在台交易亦須主管機關同意。
為確保穩定幣的價值,發行人需設置足額、並與自有資產隔離的準備金,儲存於境內金融機構並定期查核,同時要求準備資產維持高度流動性,並依央行規定辦理涉及外匯的發行。
中央銀行業務局長謝鳳瑛及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熊全迪皆建議,將穩定幣視為「代幣化的支付工具」,其支付用途應參考現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進行管理,明定發行人準備金繳存義務與業務申報規範。
然而,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認為,考量臺灣尚未出現大規模穩定幣,現階段若監管過於嚴格,可能抑制產業初期發展,建議採取漸進式監理,結合沙盒機制,而非一次性全面要求設置準備資產等規範,並可先對單一法幣穩定幣採標準監理,再逐步開放多幣別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