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被砍 蔣萬安率隊提訴願

 行政院剋扣一般性補助款,地方政府叫苦連天。台北市長蔣萬安4日偕8位藍營執政縣市代表赴行政院遞訴願狀。蔣萬安痛批,行政院有大法官當護身符,地方政府卻什麼都沒有,「我們拒絕任中央宰割」。行政院強調將依法辦理,但主計總處突出奇招,預告變更一般性補助款的「補助事項範圍」,地方官員憂心,中央恐不再補助教育、社福、基本設施等經費。

自立法院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開始,朝野即不斷鬥法。立法院1月底三讀通過今年度總預算時,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636億元,未料行政院因而統刪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約25%,縣市政府及在野黨批評違法。

政院副祕書長出面 卓揆回照規定

行政院重申,因預算遭立院要求自行刪減,不得不調整一般性補助款,並無違反相關法規,閣揆卓榮泰昨受訪時也冷回,「我們都照規定來」。

蔣萬安昨偕南投縣長許淑華、台東縣長饒慶鈴、雲林縣長張麗善、彰化縣長王惠美、連江縣長王忠銘、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新竹縣副縣長陳見賢、嘉義市主計處長阮鼎元赴行政院提出訴願,台中市雖未決定提訴願,但派副市長鄭照新列席支持。

蔣萬安等人大陣仗先與行政院副祕書長李國興閉門會議,據了解,過程行禮如儀,隨後由南投縣及連江縣於現場遞交訴願書,由李國興代表接下。蔣萬安表示,立法院審查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並未刪減地方補助款一毛錢,行政院卻前所未見地選擇刪減地方補助款,傷害基礎民生、漠視地方自治、踐踏法律制度,而這些補助款大多用在社會福利、教育,以及照顧孩子、身障、長者等。

針對2025年中央統刪地方補助款25%的爭議,台北市長蔣萬安已率領多個藍營縣市首長和代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表達地方政府的強烈不滿。

蔣萬安提訴願的內容

台北市長蔣萬安於6月4日率領9個藍營執政縣市首長或代表,親赴行政院遞交訴願書。訴願的重點及蔣萬安的批評包括:

  • 捍衛地方民生與自治: 蔣萬安批評行政院此舉是對「基礎民生的傷害、地方自治的漠視、法律制度的踐踏」,強調地方政府拒絕「任中央宰割」。
  • 預算用途與影響: 他指出,地方一般性補助款主要用於社會福利、教育、兒童弱勢權益等重要民生項目,中央刪減將嚴重衝擊地方的服務提供。台北市約有37.9億元補助款受影響。

  • 質疑中央的「護身符」: 蔣萬安認為,行政院在總預算案爭議上有大法官會議作為「護身符」,而地方政府卻沒有任何保障,中央卻一口氣刪減地方約27%的補助款,顯然不公。

  • 要求依法編列與執行: 訴願訴求中央應依法編列預算並依法執行,不應隨意剋扣地方補助款。

  • 訴願進程: 台北市政府已於5月29日率先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並於6月4日由蔣萬安率隊正式遞交。

其他縣市首長的看法

除了台北市,許多縣市首長也對中央統刪補助款表達不滿,並採取不同行動:

  • 雲林縣長張麗善: 作為農業縣,雲林縣的資源和稅收相對不足,施政上高度仰賴地方補助款。她擔憂補助款刪減將影響水利、救災、防災等基層建設,尤其汛期將至,質疑「水溝到底該不該清?河川要不要疏濬?」並已於6月2日提出訴願。

  • 彰化縣長王惠美: 彰化縣被刪減51.66億元,對地方民眾權益和福祉影響甚鉅,認為此舉違背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中「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的規定。她希望行政院能盡速撤銷原處分。

  • 南投縣長許淑華: 南投縣遭砍35億元補助款,她也提訴願,希望中央能將應給的撥下來。

  • 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嘉義市等縣市也陸續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共同反對中央刪減補助款。

  • 其他縣市首長立場:

    • 高雄市長陳其邁: 高雄市刪減51.9億元,是六都中最高。他表示,這將衝擊教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建設等項目,尤其對轄區廣大、人口老化的中南部縣市更不公平,希望行政院能有調整空間。

    • 苗栗縣長鍾東錦: 苗栗縣補助款將減少28億元,他坦言到年底一定會產生赤字,甚至可能難以維持縣政運作,特別是教育建設的地方配合款,對縣府來說將是沉重負擔。

    • 台中市長盧秀燕: 她表示暫不跟進訴願,希望能透過溝通勸說中央「懸崖勒馬」。但她也強調,若中央仍不願依規定補助,市府將不排除在6月10日或11日研議採取法律途徑,因為「人的忍耐有限度,市府不會坐視市民權益受損」。她同時批評中央此舉有「移花接木」之嫌,因為立法院並未刪減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

    • 新北市市長侯友宜: 表示會窮盡一切方法爭取一般性補助款,並期待中央能「亡羊補牢」。

行政院對此則回應,總預算遭立法院大幅刪減是「不得不、也是唯一的作法」,並已就總預算案和《財劃法》聲請釋憲,將暫緩撥款,待釋憲結果出爐後再決定後續撥付狀況。對於各縣市的訴願,行政院將依《訴願法》相關規定辦理。

訴願3個月內決定 可延長2個月

「去年中央突然停辦『班班有鮮乳』政策,今天又剋扣其他教育補助款,我們無法接受」。蔣萬安怒嗆,行政院有大法官會議當護身符,總預算根本不受影響,但地方政府什麼都沒有,行政院卻大砍一般性補助款,「我們拒絕這樣任中央宰割」,期盼行政院懸崖勒馬,即刻撥付去年已核定的地方補助款。

李國興聽取各縣市正、副首長及代表發言後表示,後續將由主計總處及財政部持續共商,盼圓滿解決問題。相關縣市政府所提訴願,政院將交由業管單位依《訴願法》規定辦理。

政院說明,已於2日收到台北市及雲林縣政府所遞交訴願書,4日稍早也收到花蓮縣及台東縣遞件,再加上李國興收下的南投縣及連江縣訴願書,合計已收到6份訴願書,均已交由法規會辦理。《訴願法》規定,自收受訴願書的次日起,應於3個月內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以1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修補助事項範圍 地方憂模糊化

然而,主計總處突出奇招,檢送「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予各縣市政府,預告將修正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範圍」,從現行規定「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改成「前款計畫型補助款以外,具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補助經費」。地方擔心主計總處是有意將條文模糊化,既未明文規定,中央可以不必補助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經費。

主計總處表示,該補助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是2016年9月14日,而《財政收支劃分法》今年3月21日修正公布後,地方政府獲配的統籌分配稅款將大幅增加,足以支應基本財政支出,為因應實務需要,提升補助款運用效能,因此修正該辦法,並詢問各地方政府意見。

行政院挪用預算爭議:違法程序與制度信任危機

行政院將應由業務費承擔的刪減壓力,轉嫁至性質完全不同的一般補助款上,形成明顯的預算用途錯置與未經法定程序調整的「變相挪用」,違反《預算法》第62條「各科目不得互用」的基本原則。雖名為削減,但實質上是將原預定用途的經費挪作他用,既未符合科目用途的一致性,也未依法完成預算調整程序。

此外,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新法明定「一般補助不得少於前一年編列數」,儘管行政院主張仍屬舊法適用,但本次刪減行為發生在新法施行之後,114年度一般補助款僅剩1,865億元,較113年度減少438億元,明顯違法,已逾越最低保障原則。因此,這樣的決策破壞了中央與地方之間原有的協商與信任機制。雙方在去年7至8月已就補助額度進行協調並形成預算承諾,經由議會審議後編列為正式預算,此次補助款遭臨時刪減,形同否定既有制度下的合意結果,將預算協商流程淪為形式,損及制度信任與治理穩定性。

府際財政移轉的三大目的:

  • 平衡地方財政能力:中央責任的懸空與倒退

府際財政移轉的首要目的就是平衡中央與地方之間財政能力的差距,尤其是財源不足的農業縣或偏遠地區。

然而行政院這次將原本應刪減的業務費、宣傳費等支出,轉嫁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等同於拿弱勢縣市開刀,完全違反了財政平衡原則。例如:新北市面對「累計短絀」達887億元,卻仍被要求「用全國的歲計賸餘支應」,這顯然忽略了縣市間的財政差異。卓院長的說法是否是讓財政充裕的縣市支援財政困難的縣市?這種說法與現行財政制度背道而馳。根據預算法,各縣市的總預算各自獨立,經費不得彼此挪用,根本不存在地方政府間可以資源互補的空間,這與一般公部門對財政運作的理解完全相違。

  • 補助具有外溢效果(Spill-over effect)之計畫

許多地方政府承辦的教育、社福、公共設施等計畫,具有明顯的外溢效果(例如教育成果、照顧弱勢、健康促進等不僅限於本地受益者。此次刪減的一般性補助款,很可能會迫使地方政府壓縮這些具有外溢效果的計畫開支,進而傷害整體社會的長期利益。中央雖稱「可用歲計賸餘支應」,但新北市指出其歲計累計短絀嚴重,此建議形同空談。

  • 委辦事項:地方代執行任務卻被削資源

許多地方施政項目實際上是代行中央職責,例如:弱勢扶助、學生午餐、基礎設施等,因此「委辦事項」原應由中央提供足額經費保障。但這次行政院的處置,讓本已承擔代辦責任的地方政府,不僅未獲充足資源,反被砍補助,恐導致基層執行力嚴重受損。行政院卻以「中央有權補助」為說詞,形同推翻委辦責任與合作治理精神。


延伸閱讀:

擬修法刪具體補助 學者批惡搞

行政院統刪一般性補助款,令地方政府不滿,主計長陳淑姿4日堅稱,加上計畫型補助款及統籌分配稅款,雙北及台中的補助都比去年多,政院也會盡力在本會期提出追加預算案。另對於主計總處擬修法將一般性補助款的具體補助事項刪除,地方官員認為影響很大;學者痛批此舉可謂史無前例的惡搞,直言陳淑姿嚴重不適任。

 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指出,北市社會福利項目共遭刪減14.67億元,包括長照服務、重陽敬老金,鼓勵生育的乘車補助等都會受到影響;甚至在基本設施部分,包括北士科交通用地價購款,若輝達到北士科設台灣總部,交通做不好,會變成跟內湖科學園區一樣。立委賴士葆提醒政院,「小心黃仁勳(輝達創辦人)不來喔!」

 面對地方圍攻,陳淑姿表示,中央已窮盡救濟程序,為免對國防安全、外交及教育政策等再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調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元,並反指雖然一般性補助款刪減,但加上計畫型補助款及統籌分配稅款,中央今年對北市補助比去年增加82億元,新北市增約68.5億元,台中市增46億元,桃園市也增53億元。

 對此,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強烈反對,他指出,立院先前有決議要求主計總處針對教育、社會福利等項目應在總預算中清楚揭露內容,但主計總處至今未正面回應,也未依照決議辦理。若未來連「教育」、「社福」都以模糊語句取代,顯然是政治操作。

 政大財稅學系教授陳國樑則認為,無需強制規定此類補助款必須使用於教育或社福等特定用途,但應研擬具體的財政紀律配套措施,以避免支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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