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基金錢從哪裡來?國發會提發公債買匯
總統賴清德宣布成立主權基金,行政院加快腳步召集跨部會討論細節。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27日說明,會中討論到主權基金籌設的基金規模、資金籌措方式,設立專法、專責單位等,考慮的選項包括有償給付動用外匯存底,亦也能由政府發行具自償性的特別公債,以不計入財政負債為準。針對外界高度關注財源籌措,上周財委會央行副總裁嚴宗大及財政部部長莊翠雲均提出看法。
央行建議由財政部發債、財政部撥款、財政部出資三方式,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莊翠雲則說,財政部對主權基金財源籌措責無旁貸,但須先考慮主權基金成立規模要多大,以及稅收是否足以支應,且超徵稅收應優先還債。
至於高仙桂提及的自償性特別公債,是指發行公債的發行機構及發行目的有包含未來資金使用/投資可以創造固定收益,如發債興建高速公路,未來過路費收入即自償收益。現國際間最流行數據資料中心的建設,其產生的算力是未來最大的市場需求。
高仙桂說,新加坡主權財富基金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韓國主權財富基金韓國投資公司(KIC)都是政院參考的方向,籌資部分為能對外匯存底提供有償給付,參考GIC作法,即新加坡財部發行星幣特別公債。目前行政院討論的發行公債模式,以能產生自償性收入為優先。
至於發債的利息安排,高仙桂指出,正研究GIC是以固定利率或公債標售時的市場利率定價?均會納入我國主權基金籌資時的參考,都在研議中;而若動用四大政府基金,也要符合基金法定的資金用途,不任意改變基金的用途,會尊重其主管機關。
此外,行政院長卓榮泰上周五曾主持主權基金籌設相關會議,召集國發會、中央銀行、主計總處、財政部等共同討論,圍繞在各單位向立法院提出的相關報告。高仙桂說,針對主權基金設立專法、成立專責單位,與會部會首長都持一致的看法,但尚未作成由國發會擔任主管單位的決定。
卓揆最後裁示,由國發會主委劉鏡清以行政院政務委員身分,就主權基金的資金規模和籌措方式,和財政部等相關財經部會協商。針對6月初應會有結果一事,高仙桂說,上周會議沒有談及確切的設立時間,下次會議時間尚未定,各部會均應允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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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外匯存底須有償使用
賴政府加速推動主權基金,政院將召開跨部會會議,暫由國發會主導,並召集中央銀行、財政部等討論,最快6月定案初步架構;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曾多次表明立場,設立主權基金首先需單獨立法,接著是成立專責機構,並以市場化薪資延攬專業投資管理團隊;央行也一再強調,主權基金若要運用外匯存底須「有償使用」。
放眼目前設立主權基金的國家,多以專法規範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的設立及運作,如韓國的韓國投資公司法,或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是依公司法設立,且需成立專責機構與管理團隊,新加坡的GIC有2,000多名員工負責管理資產,得以市場化薪資延攬專業投資管理人才。
央行前總裁彭淮南、現任總裁楊金龍都曾提過,除國發基金外,國內四大基金包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及郵政儲金,均可視為「類主權基金」。
對於如何運用四大基金成立主權基金,金融圈高層認為,就算不修法也有「解方」,目前四大基金也有一大部分是委外投資,只要透過委託方式,就能避開繁瑣修法過程、達到運用四大基金資金的目的。
楊金龍曾數度表示,主權基金若要動用外匯存底須有償使用。例如,新加坡GIC的資金除來自財政盈餘,主要是來自對新加坡公民按所得提撥的中央公積金;中央公積金為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住民的強制性儲蓄計畫,用以應付退休、健保及購屋需求所提撥的公積金,並由人力部轄下中央公積金局管理。
公積金約90%,投資於新加坡財政部發行的特別公債;新加坡財政部是用發行特別公債的本幣所得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買匯,再將此外幣資金委託GIC管理及投資,投資海外資產。
楊金龍強調,符合有償使用方式包括,財政部發行特別公債取得新台幣資金,再用這筆新台幣資金在市場買進外匯,這是一種直接有償方式。
除此之外,央行也可委託主權基金管理機構代操部分外匯存底,但該機構需給予央行一定報酬率,至少不能低於央行目前的平均投資報酬率,例如:2.5%。
另外,新加坡的GIC主要進行財務性投資,投資各國債券、股票等;淡馬錫則傾向策略性投資,投資具有實質產業性質企業,甚至會參與董事會,台灣目前討論的模式傾向於策略性投資,成立目的為協助台灣企業到海外發展,較類似淡馬錫或我國國發基金的延伸。
台灣外匯存底不宜當投資銀彈…兩原因
今年4月底台灣外匯存底達5,828億美元,外界常有「我國外匯存底如此豐厚,為何不好好拿出來運用投資」的迷思,金融圈高層解釋,台灣與新加坡等國情況不同,原因有二,一是台灣並非IMF(國際貨幣基金)會員國、一旦發生危機無法獲得國際奧援,二是外資持有台股等新台幣資產,約當外匯存底比重超過100%。
金融圈高層解釋,台灣並非IMF會員國,一旦國際發生金融危機,台灣無法像其他國家獲得來自國際組織的流動性奧援;另外,今年4月底,外資持有台股等新台幣資產合計7,219億美元,約當外匯存底的124%。
意即,假設出現罕見情況,外資賣光所有台灣資產並大舉匯出,台灣外匯存底將大舉蒸發,這也是為什麼央行一直堅持,不能將過多外匯存底挪作他用主因。
金融圈高層說,對新加坡政府而言,外匯存底占GDP的七成較為合宜,新加坡GDP約5,000億美元,假設外匯存底超過4,000億美元,政府就認為有點過多,會把其中三、五百億美元透過換匯方式,「有償」交給新加坡主權基金GIC運用。不過,這七成比重僅供參考,台灣與新加坡情況仍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