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很想成立主權財富基金
台灣是否要成立「主權財富基金」爭論多年,行政院長卓榮泰29日於立法院答詢時表態,很想成立主權基金,將請中央銀行、國發會、財政部、主計總處等單位列一個專案,提出報告後再討論如何進行,盼用較積極的方向做討論,盡快提出結論並對外說明時間表。
立法院法制局曾提出報告建議,綜觀各國成立主權基金的立法根據,有透過《預算法》、《中央銀行法》、《公司法》或以專法成立,新加坡國營事業淡馬錫甚至將法據提升至《憲法》層級,多數民主國家是採另立特別法的方式規範,如紐西蘭「紐西蘭養老基金及退休基金法」等,因為主權基金的管理涉及多個機關權責,可藉此辨明各方協調分工,建議可制定專法,再成立主權基金。法制局也認為,雖然我國沒有成立主權基金,但現行國家發展基金已有類似功能,亦兼具靈活性,可研議由國發基金轉型為主權基金的可行性。
由於主權財富基金是指由國家成立用於長期投資的金融資產或基金,主要來源為國家財政盈餘、外匯儲備、自然資源出口盈餘等,一般由專門的政府投資機構管理。長期以來,我國外匯存底的配置比重均以美元債券為主,立委樂見藉由主權基金創造更多財富,讓國家財政無後顧之憂,還可將盈餘挹注台電公司、勞健保等。
不過,過往央行在討論到此議題時,常提醒外匯存底的投資標的須具備高度安全性及流動性,不宜承擔高風險,儘管主權基金報酬率較高,同時也承擔較高的風險,一旦發生金融危機,往往無法全身而退,平時較高的報酬率會被抵銷。
卓榮泰不諱言,過去政府對於主權基金的設置比較保守,認為(投資)有起有落,大概禁不起很大的變動,但國家發展到現在,台灣的經濟能力、財政能力、科技產業發展能力都足以讓政府重新來考量。
卓榮泰說,在各方面條件比較足夠的情況下,可衡量國家的財政能力,並考量基金的規模到底要有多大,如同立委建議,要有專法進行管理,包括投資方向如何訂定、怎麼建立一個公平機制等,會朝積極的方向、以積極的態度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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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社論/平議台灣是否應成立主權基金
美國總統川普今年2月簽署行政命令,下令財政部和商務部設立美國主權財富基金。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日回覆立委質詢台灣是否需要成立主權基金時坦言,「有和中央銀行討論過類似內容」,但還沒有結論。
台灣是否應設置主權基金的討論由來已久,爭論點始終有四:前兩者的思辯是從主權基金的本質討論,首先是主權基金的功用,即台灣設立主權基金的目的;再者是主權基金和現行國發基金、台杉投資或各種政府基金區隔為何。後兩者則比較務實,包括主權基金的錢從哪裡來及管理單位。
依據聖地牙哥原則,主權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SWF)指由主權國家政府所建立並擁有,用於長期投資的金融資產或基金,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政府握有主權基金的所有權;投資標的必須包含國外資產;政府是基於總體經濟的目的成立主權基金,為實現若干財政目標,允許採用廣泛的投資策略來涵蓋中長期目的
看國際經驗,主權財富基金資金來源大致可分為幾類:新加坡淡馬錫公司、香港政府基金和馬來西亞、南韓多以外匯存底成立主權基金;中東油源國家和拉美則仰賴自然資源出口(如石油、鑽石)的外匯盈餘,大陸則以發行特別國債為來源。
但若要把主權基金和外匯存底劃等號,並不妥適,主要是外匯存底反映在央行的資產負債平衡表,主權基金則在央行資產負債平衡表外,有獨立的平衡表和相應的其他財務報表;且外匯存底資產運作及變化與一國國際收支和匯率政策密切相關,主權財富卻不然。
此外,外匯存底資產變化會產生貨幣政策效果,即當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外匯存底資產的增減將通過貨幣基礎變化引起貨幣供給量增加或減少,主權財富基金的變化通常不具有貨幣效果,這使得兩者在面臨資產增減時,產生的後座力截然不同。
更重要的是,主權基金性質原本及與央行外匯存底管理原則相悖。央行外匯存底管理通常採取保守謹慎的態度,追求最大流動性與安全性,但主權財富基金強調的是積極管理,必要時甚至可犧牲一定的流動性,承擔更大的投資風險,實現投資報酬極大化的目標。
近年主權基金數量快速增長,資產分布不再集中於固定收益工具,是著眼股票和其他風險資產在內的全球多元化資產組合,甚至擴展到外國房地產、私人股權投資、商品期貨、避險基金等非傳統投資,主權基金已成為國際金融市場日益活躍的重要參與者,反過來也可以說是市場變數。
從台灣現有各類政府基金,四大基金主要投資國內股市,國安基金更是為了穩定台股而成立的「非常設編制」,也就是沒有辦法做到類似國外主權基金到海外「攻城略地」、為台灣贏取更多財富投資收益;至於國發基金和台杉的定位較類似扶植台灣產業的早期投資,明顯也不符當前國際主權基金的主流。
在這樣的情況下,若台灣要透過成立主權基金投資海外,發揮台灣的鈔能力或軟實力,其實並非不可一試,最大問題還是在錢從哪裡來,因為不論提撥部分外匯存底或發債支應主權基金,都可能損及台灣的金融和財政穩定,如果透過編列預算籌錢,還沒賺錢就可能先排擠公共支出,加上還要經立院通過,也未必可行。
最關鍵的一點,還是主權基金究竟是不是真的能成為國家賺錢機器,或是又淪為政府的小金庫。畢竟主權基金最常引發的爭論,即是其由政府控制,相關決策未必能讓被代為投資的人民信服,如果賺了錢要如何普發於民,要是虧損又應如何究責,都是主權基金常見的詬病。
不可諱言,主權基金易受政治影響干預,更不排除因而犧牲獨立性與專業運作能力,結果除了難以實現投資風險與報酬的最佳匹配,也可能被視為是政府的政策工具,加上主權基金在操作底牌和取信國人之間的兩難下,透明度往往被質疑,凡此種種問題,政府都有必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