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分裂法20年 兩岸波濤未平 美態度轉向

今年是兩岸關係在現代史中很多重要節點的周年,在孫中山逝世100年紀念日後,接著就是中共「反分裂國家法」制定20周年。從20年的維度檢視兩岸關係的巨變,似乎又印證了海基會創會董事長辜振甫「但知春意發,誰識歲寒心」的心境。
2005年3月14日中共10屆全國人大3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共建政後對台最具標誌性的法律文件之一。
「反分裂國家法」主要條文:
- 第三條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
- 第五條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 第七條 國家主張通過台灣海峽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協商和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
台灣海峽兩岸可以就下列事項進行協商和談判:
(一)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二)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劃;
(三)和平統一的步驟和安排;
(四)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
(六)與實現和平統一有關的其他任何問題。 -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當時兩岸關係甫經陳水扁總統拋出「制憲」議題以及勝選連任,在2004年底立委選舉後,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審議「反分裂法草案」,並加速流程,隔年3月就完成立法。
這部法律雖提及不少北京對台政策與兩岸協商談判方針,但最受矚目的還是第8條揭櫫的以「非和平方式」捍衛領土完整,為共軍在特殊情況下武力犯台提供法律授權。
武力統一 成為法律選項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退休教授時殷弘向本報解釋,該法主要涉及3種情況,分別是「台灣宣布法理獨立」、「外國控制台灣」、「兩岸統一不能久拖不決」,三者模糊程度依次遞增,但他認為,這些情況並不意味著「馬上就打」,而是「正式把武力攻台在法律上當作一個選項」。
現實上,該法訂定20年來雖然「法理台獨」並未發生,但兩岸關係也沒有「長期向好」,台海各項現狀已有大幅變化,兩岸官方難覓政治互信,民間對立也已惡化不少,疫後社會交流復甦緩慢。政大選研中心民調顯示,這幾年「台灣人」認同、「維持現狀」偏好皆已穩居6成以上;兩年前一項由新加坡學者領銜的研究論文則揭露,7成大陸民眾反對「兩岸各自為政不需要統一」,5成5認同「徹底武力收復台灣」。
美國介入 激化北京反感
美國的介入使兩岸關係面臨更為複雜的局面。中共領導人已多次公開對美畫設紅線,其中「台灣問題」皆是關鍵,美方被警告要「慎之又慎」。即使面臨與美國的激烈競爭,以及兩岸關係持續對立、美方頻出「台灣牌」,但中共始終沒有修改反分裂國家法,官方近年立法僅涉及「反間諜法」、「反外國制裁法」,著重「美西方」的意味更濃厚。
北京政策 取決台灣變化
然而大陸去年6月使用非立法手段端出「懲獨22條」並設置舉報信箱,也為兩岸關係再拋震撼彈。
2020年5月,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年時,時任大陸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北京出席座談會並強調,該法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他也提到「第8條」,警告如果台獨分裂勢力「一意孤行甚至鋌而走險」,大陸將「按照反分裂國家法有關規定,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圖謀」。
大陸今年將會如何紀念立法20周年?政治大學國關中心主任王信賢預測,大陸人大委員長趙樂際出面舉行活動的機會,可能高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如何檢討中共20年來對台政策?王信賢形容,兩岸關係若是「依變項」,「自變項」非常多,也涉及台灣內部政治的變化,中共並不會認為其對台政策有什麼錯,但他也直言,在政策推出時段上,北京很多事情都是「晚好幾拍」,例如對中華文化的著重等等。
大陸未來會如何做?中評社日前援引中國人民大學國關學院教授王英津在一場座談會的分析指,鑒於當前統一的條件和時間「並不十分成熟」,大陸不會輕易啟動反分裂國家法,採取非和平手段實現統一,而會將統一時間稍作延後,把準備工作做得更充分,為日後解決台灣問題創造更堅實的基礎和更有利的條件。
但王英津強調,這一切的前提是外部干涉勢力和台獨分裂勢力不能逾越大陸的紅線,否則大陸將不惜一切代價消滅台獨、順勢完成國家統一。
我方視角 美台才是關鍵
至於從台灣的角度,王信賢強調「美台才是關鍵」,但目前最大的隱憂是我方尚未釐清川普政府對台態度。
反分裂法變相啟動 美態度轉向
中共制定反分裂法的遠因,在於台灣的公投,尤其是陳水扁總統在2003年底宣布,要在2004年3月總統大選時,同時辦理防禦性公投。當時美國非常擔心,這將引發兩岸的緊張。據當時擔任國安會亞太部門資深主任莫健回憶,台灣情勢的發展「讓我們害怕」,莫健在2003年12月初銜命祕密來台,表達美方對防禦性公投的關切,氣勢洶洶訓斥台灣官員。
但緊張的時候,往往也會激發出機會;當時新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對台灣問題實事求是,有中方管道向美方透露,將不再堅持九二共識,兩岸具備恢復對話可能性,但陳總統必須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中方願意將陳總統當成對話對象,甚至有機會和胡錦濤會晤。
兩岸對話 曾有美官方支持
既然有需要對話,兩岸也都不排斥接觸,美中台的對話管道得以建立,當時由美國大西洋理事會主辦,在維吉尼亞州的艾爾利莊園,2004年8月召開首次美中台三邊兩岸對話,主題是如何促進美中台間的戰略互信。第二次會議緊接在3個月後召開,談亟需解決的春節包機問題;第三次會議則在2005年的2月,在大陸兩會召開前,就是溝通台灣最關心的反分裂法制定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兩岸當時的對話,雖然參與的都是民間學者,但背後有美國官方的支持,美國雖然在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中,保證不做兩岸調人,但是私下希望,兩岸能夠和平解決爭端,更希望因此能夠減低美中之間軍事衝突,民間智庫如果願意擔任對話的推手,美國政府樂見其成。
在大陸方面,由於陳水扁在競選過程中提出修憲與公投,北京做最壞打算,一方面醞釀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另一方面也抓住扁想和解的心理,默許某些中方學界人士低調展開兩岸之間「非正式與暫時性」的二軌對話。
連胡會之後 民共互信全失
台灣有定期選舉的考量,當時大陸也在進行權力交接,雖然胡錦濤接任總書記與國家主席,但中央軍委主席卻由江澤民擔任,直到2004年9月才交給胡錦濤。美方判斷,中方於2004年12月宣布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胡錦濤被江澤民所迫,為鞏固權力的手段。
美方曾持續要求中方提供草案,但對方拒絕,不過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於2005年1月初訪問華府時強調反分裂國家法是防禦性質,不具攻擊性,並承諾該法不會涉及統一時間表。
美方從一開始就反對反分裂國家法,尤其對時機與內涵,表示不解,2005年3月,美國眾議院更以424票對4票的壓倒性票數,通過決議案,表達國會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嚴重關切。
雖然台灣、美國、中國大陸三方都希望持續對話,可是兩岸內部均有掣肘力量,兩岸戰略氣氛愈來愈惡化,連胡會之後,北京對國民黨有期待,預期民進黨將下台,雙方互信已蕩然無存。
反獨促統 習近平不願再等
20年後,反分裂法又起死回生;去年6月,大陸相關單位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懲獨22條),等於是施行細則,台獨最重者可判處死刑,還可缺席審判,終身追責,目的在心理震懾。
在CSIS去年的一場關於反分裂法研討會中,莫健表示,過去的領導人,無論是江澤民或胡錦濤,可讓時間來解決,所以反分裂法一直沒有施行細則,備而不用,但是習近平不願意再繼續等待下去,才啟動反分裂法。
可是美國此刻態度,與20年前大相逕庭,不再如20年前,視大陸為可拉攏的興起強權,現在則是威脅到美國的敵對霸權,台灣搞不搞台獨,不再是美國的首要考慮,美國在意的是,大陸會不會使用反分裂法做為攻台的依據。
台灣議題 對川普只是籌碼
川普回任總統後,雖然還沒有明確的對台政策,但是美國務院2月中旬更新了對台關係網頁的文字,對於美國對台政策的陳述,刪除了原本拜登政府「不支持台獨」的文字,這當然引發了台灣與大陸兩岸各自的強烈反應,之所以會刪除「不支持台獨」,很可能跟魯比歐個人反共的意識型態,及對台相對友善的態度有關。
但也有另一個可能,就是此次文字變動,是川普對北京的談判籌碼,就像關稅政策,經由宣布關稅擇期實施,逼對方在期限內讓步。
這就涉及川普是否正在尋求與習近平達成一筆「大交易」?川普一直希望盡快舉行美中高峰會,目前傳出,他不排除赴北京訪問,甚至希望就在上半年。而交易項目包括:TikTok所有權、科技管制與關稅,甚至包括中方能夠在烏克蘭停戰議題上出點力,達成全面性協議(Grand Bargain)。
對北京來說,台灣議題是最優先議題,但對川普來說,台灣議題只是籌碼,如果習提出,他有可能用此來達到他所想要的讓步。外界猜測,可能的妥協像是,川普宣稱美國「反對」台獨,而不是傳統上講的「不支持」台獨,這也與北京反分裂法遙相呼應,這樣一來將會是北京在反獨上的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