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總預算案遭退回程序委員會 在野黨提「5個理由」要求政院重編
行政院會8月通過主計總處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與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案」,上週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20日上午處理報告事項時,由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提案,將該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經105位出席立委表決,其中59人贊成,46人反對,全案遭退回程序委員會。
國民黨團提5項理由 要求政院重編
國民黨團23日提出包含保健預算及打詐宣傳費、國防預算、能源政策、原住民禁伐補償、文宣費用編列浮濫等5大理由,堅持行政院應該退回總預算案重編。
國民黨團認為,諸如健保點值每點0.95元的相關預算未編列,打詐宣傳費用編列73億,民眾受詐騙金額近年卻屢創新高,而中央政府宣稱要強化國防安全,但來年志願役「預算員額」卻減少5486人,相當於11個聯兵營的規模,而自願役提前離退的問題日益嚴重,也令在野黨擔憂國軍人力不足的問題。
此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為立法院正式通過的法律,然而原民會並未依法編足預算,國民黨團批評是公然違法,而立院決議公糧收購價格由26元提高至31元,但農業部一毛未編,也被批評是漠視立法院的決議。
最後,國民黨批評,中央政府在2025年的預算案中,文宣費用暴增約5.9億元,增加幅度65.4%,總金額高達逾14.9億元,是「拿納稅人的錢養側翼網軍」,認為如此預算編列必須退回要求重新編列。
稅入大幅成長 學者批評:暴衝的預算案稅收
在政院編處的預算案當中,總預算歲入新台幣3兆1534億元、歲出3兆1325億元,雙雙創新高,且歲入歲出賸餘209億元。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已有批評,「總預算案課稅收入驟增,正是坐實了過去對於財政與主計單位,稅收預測『人謀不臧』的指控」。
陳國樑第一指出,過往中央政府課稅收入存在系統性低估,如今進行一次性的「校正回歸」,才會產生如此巨額的天文數字。第二是預算之編列,收入必須等於支出,而總預算案之收入,七至九成來自課稅收入,「分毫盡是民脂民膏」,政府的支出成長與規模擴大,能否確實能達成分配效率,抑或只是為政治人物的競選支票埋單,值得懷疑。
第三點則是關於財政紀律,過去十多年財政部對於「稅收超徵」往往帶有自豪感,認為是稅捐稽徵單位執行預算有功,但陳國樑指出此乃極為錯誤認知。
由於當年度超徵的稅收,並未納入該年度預算,只要在支用上合法,財政與主計單位「斟酌損益」,可以有極大的行政裁量空間;這是不折不扣的財政紀律破口。
基於此,陳國樑認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課稅收入的巨幅成長,可視為是財政數字管理的強化;根據消息,財政部除了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成立稅收預測精進小組外,也委託專業單位進行稅收預估模型的建立。
《禁伐補償條例》預算未編全案遭退回 民進黨不排除釋憲
對於《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該法案剝奪行政院預算編列權,應該提出釋憲,且建設預算在預算審查時做刪減或決議皆可討論,不應非理性退回總預算。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稱,將持續協商與溝通,促請立法院盡速排定議程審查,希望不要延誤法定時程,否則有必要善盡各種救濟方式維護編訂預算的完整性,所謂救濟,指的是總預算未付委導致政策上路延遲,以及在野黨強制禁伐補償條例編足預算,將聲請釋憲,但目前未著手規畫。
對此,民眾黨團指出,若行政院真的覺得立法院通過之修法窒礙難行,應可提出覆議,不應該遇到不中意的法案,就想交給憲法法庭處理,否則人民不會接受。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則痛批,民進黨要提釋憲是「匪夷所思」,實際上是拿大法官當擋箭牌,欲在大法官掩護之下為所欲為。
延伸閱讀
新聞分析/柯建銘不讀憲法 大法官也會覺得很煩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染上「釋憲成癮症」?立法院藍白黨團以原民會未編足禁伐補償預算為由,退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柯建銘今天批評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是藍白國會多數暴力通過,剝奪行政院預算權,「應該要提釋憲」。柯建銘不僅沒搞懂憲法,還聲稱國會多數就是暴力,那過去民進黨多數暴力案例何其多?是不是也要一件件拿出來釋憲?
立法院藍白黨團在上會期合作三讀修正禁伐補償條例,將補償金自每公頃3萬元調升至6萬元,估算明年起每年將增加25.99億元,整經費達52.15億元,占原民會年度歲出概算41.6%,行政院認為將排擠其他資源。
柯建銘受訪指出,禁伐補償條例是藍白透過國會多數暴力通過的法案,剝奪行政院預算編列權,違反憲法70條和大法官釋字391號;至於未來是否會提釋憲,柯表示,「這應該要提釋憲」,立委提案增加預算支出本來就違憲,立院透過法律案將預算編列權回到立法院,違憲至為明確。
講了半天,柯建銘的關鍵字就是「多數暴力」、「違憲」、「釋憲」。但藍白把總預算退回程序委員會真的是違憲嗎?可能要先釐清法律案和預算案的不同,也可以糾正柯建銘宣稱「藍白透過法律案將預算編列權回到立法院」的真偽。
柯建銘提出憲法第70條和大法官釋字391號,前者明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後者解釋「立委審議預算得否移動或增減預算項目」的爭點,結論是移動增加或追加原預算,涉及施政計畫內容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應為憲法所不許。
如果邏輯夠清楚,應當知道這是立委審預算時不能要求增加支出,否則有違行政、立法分立及制衡原理;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是法律案,是在預算審查之前通過的法案,並非審查預算時才提出來,和憲法70條及大法官解釋講的預算案並不是同一件事,何來柯建銘所謂「應該要提釋憲」的空間?
再者,立法院是6月4日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民會事後發表聲明,指政府一向重視原住民族權益,但立院三讀通過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恐將排擠其他資源,不過政府仍會在能力範圍內,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政策。
換句話,即使行政院前院長陳建仁曾承諾「修法過後配合辦理」,但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原民會表示恐將排擠其他資源,但仍會在能力範圍內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政策,是陳建仁答應太快,還是原民會應付敷衍?從預算編列看來,陳建仁及卓榮泰均未看到修法窒礙難行之處,原民會夾在中間,最後編出「略增」的預算,行政院未提覆議才是問題所在。
如果柯建銘這麼愛講憲法,他應該翻一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如認為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請立法院覆議,1∕2 以上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接受該決議。如果行政院認為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真的窒礙難行,那6月4日以後又做了什麼事?
更諷刺的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禁伐補償條例案修正案時,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還發表感言,感謝藍白及民進黨陳瑩、伍麗華等委員支持,如今柯建銘卻反過來說是國會藍白多數暴力通過此修正案,豈不打臉自家立委?更別提白委今天也爆料賴清德總統擔任立委時也曾提案退回總預算?套句藍委林思銘的話,「民進黨動輒就拿大法官當救援部隊,大法官也會覺得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