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水泥徵碳費 業者籲與國內同步實施
碳費2025年開徵,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昨(22)日表示,政府對高占比的進口水泥未同步徵收碳費,對本土業者相當不公平,呼籲國內碳費、進口產品碳費應同步上路,「政府再不作為,將讓國產水泥業面臨生死存亡困境」。
水泥公會昨日指出,進口水泥及熟料占國內消耗比重已由2018年的19.4%上升至2022年的25.2%,主因即是進口水泥低價傾銷至台灣。
根據台綜院統計,進口水泥每噸約比本土水泥便宜600元,碳費上路後,概估本土水泥業每噸恐將被課300元,若進口水泥未同步課碳費,將造成本土水泥與進口水泥價差達900元,比重達三成以上。因此,水泥公會代表業者向政府喊不公,也喊救命。
水泥公會強調,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1條規定,為避免碳洩漏,可對事業進口產品徵收碳費,建請環境部立即依法公告,進口水泥、熟料為應繳納碳費之產品,並完備相關收費辦法,讓徵收碳費與我國碳邊境調整機制(俗稱碳關稅)同時實施,絕對不能造成國內業者先徵而進口業者後徵等不公平情事。
水泥公會表示,本土水泥業呼應國家長期淨零目標進行低碳投資,2030年前將投入逾194億元減碳預算,增加的成本讓本土水泥與進口水泥存在著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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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是否對進口水泥等產品課徵碳費,環境部長薛富盛先前在立法院、出席三三會演講時都表態支持。環境部官員表示,將持續蒐集更多資料,並跨部會討論取得共識。
環境部官員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已具法源,在法制面已有初步授權,不過涉及國際經貿談判,若真的要啟動,仍須跨部會協商。環境部官員表示,現行氣候法規定,為避免碳洩漏,可由主管機關公告產品類別,規定事業在進口特定產品時,應申報碳排,並取得碳權或繳納代金,若出口國已實施碳定價,可申請減免。
這項條文類似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又稱碳關稅)機制,授權主管機關收費,但實際上路時機並未明定,而是要參酌國際經貿情勢及各國碳邊境機制實施情形來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