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專題] 歐陽嶠暉-由水價結構談水資源效率

台灣目前面臨的問題是生活及工業用水量持續增加、自來水及灌溉用水供水效率偏低、自來水輸配水管線老化、灌溉系統漏損嚴重、自來水水價偏低、自來水公司不僅無財源進行減漏更新,甚至虧損。

台灣過去十年用水變化,民國九十二年二十九億噸,到民國一○一年每年三十一億噸,供水量持續增加。其中有收費的水量在民國九十二年二十億噸,到民國一○一年二十二億噸,效率有進步,但都必須靠借貸來更新。日本一九五○年有效水利七十二%,一九七五年達八十一%,二○一一年達九十二%,東京已經達到九十七%,每年提升的有效率是○.四二%。而台灣用水效率雖也提升,每年約○.四七%,但無效率水量,光台水、北水加起來九億二千萬噸,不僅水資源損失,更耗電四億五千度,同時淨化及配送損失達九十億元以上。包括原水輸水及淨水損失,總計每年無效水量達十億噸。日本有計畫更新老舊管線,歷經五十年每年提升約○.四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任由水在漏。台灣供水有效率若要達到九十%,相當於可創造出每年六噸的水資源量,仍須投入三十八年。三十年來工業用水量也完全沒有下降,維持在十六億噸。台灣用水每人每日三百七十五公升,日本二百六十八公升,顯然我們用的比別人多。

再看農業用水,嘉南農田水利會用水庫的水灌溉面積約四萬三千公頃,使用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每年六億六千萬噸的水,細算每一公頃的農田用水,發現從水庫到灌溉最後排出,損失了三十七%的用水。

由日本水管維護、漏水率看水資源效率

自來水管的老化問題,台灣一九三九年自來水管普及率二十二%,一九六三年普及率達三十八%,自來水普及率主要發展在一九七○年代,目前自來水管線總共六萬五千公里,有一半以上建於四十年以前。當年管線有五十五%是塑膠管,三十五%是鑄鐵管,都已老化。依據國際水協會建議,管線沒有每年更新二%,漏水率會持續上升。台灣每年應更新一千三百公里,每公里約七十萬元,每年至少需投入一百億元更新費,才不致於增加漏水率,台水在無財源下,無法更新,愈延遲更新,將更加速惡化。

日本自來水平均水價折合台幣每度自一九七五年至二○一一年,二十六年間增加一.六倍。日本由於水價為反應更新維護成本而逐年上升,因而抑制每人每日用水量,達到以價制量。日本光是更新維護費部分就比台灣目前的水價高出一倍,顯見其供水有效率得以每年提升。二十五年間,日本更新的費用增加四倍,台灣是零。

從水價結構來看,也看不到更新維護費。台水水價已二十多年未調整,當年核定的水價中,因管線埋設尚短,尚未有嚴重老化漏損現象,因之更新維護費之比重低,又因近年由於電力費、藥品及人事費增加,現有水價已不僅不足淨水成本,更遑論有更新維護財源,進行全面計畫性更新。近年台水每年舉債做應急破損管線段之更新重置,但未來持續老化惡化,若未能做計畫性的更新重置,管線的漏損將更加嚴重。

此外,依法訂定合理水價及建立健全制度也很重要。依自來水法規定,訂定「自來水為公用事業」、「以水費收入抵償其所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並應設置水價評議委員會「負責水費之調整」,但台灣自來水之水費不僅未能有合理利潤,更無法抵償其所需成本,用以設施更新維護,導致設施持續老化,貽害自來水之世代永續,更是浪費資源及淨化配水成本,以及耗費電力,主管機關應依法有所作為,具體提出調整水價的說帖,使全民能認識其改善之迫切性,以挽救嚴重的自來水問題。民意機關更應督促,而非怕民怨而阻礙調整合理水價。監察機關也應進而調查主管機關未依法行政,而造成資源損失、設施老舊是否有怠忽職守。

我的六點建議:

首先,台灣自來水因水價結構中無更新維護部分,長期無財源隨設施老化更新維護,造成漏損嚴重,每年無效供水量約達十億噸,是台灣缺水之主要原因,如此浪費水資源及耗損電力,顯然違背珍惜資源及節能減碳的國際文明與價值,更違維護公共設施長壽命化,以及世代共享的世界潮流。六十五%的人用了九十五%的水,違反公平。

第二,解決水資源不足最重要的是依法建立合理的水價結構及水價計算公式,在兼顧生活正義及抑制用水量下,採擴大分級水價,並依油、電及瓦斯價格隨時反應成本,以健全自來水財源,長期投入拯救瀕臨潰敗的自來水,充裕水資源,並得以維護世代共用資產。

第三,經濟部與教育部可共同推動「中小學學生理水、電教育活動」,由經濟部製作家庭生活節約用水及節約用電方法上網,以及年盤查月表,由教育部轉請中、小學各級學校,鼓勵學生上網學習,並每月自行依帳單填寫紀錄比較其家裡的每月用水量及用電量變化,成為節約資源的尖兵,為另類「理財教育」。透過全國中小學生影響家庭,進而擴及至公民營企業。

第四,工業用水大戶,依用水量由大至小,逐廠全面盤查實際需水量,重新核定用水計畫書,核定新用水量,更可以再生水供次級用水利用,以防因水價便宜,而不執行製程節水或廠內回收使用,達到工業用水全面節水。

第五,農業部分以水庫為水源的灌溉用水,也因輸水系統老化漏損達三十%以上,欠缺財源更新維護,若採借貸維護後,其減漏所產生的餘量,可經由水庫調節,移轉出售供民生工業利用,其出售金額再用以償還借貸,達水資源效率利用。

最後,提高自來水供水有效率,全民減少生活用水量,所創造出來的水資源量,不僅可支援產業發展所需用水,也可增加河川基流量及水庫容量,日本由於水價上升,用水量減少、豐富自然生態,更可因應乾旱及氣候變遷的水資源調適,達到充裕水資源、省下鉅額之淨水之能源等費用損失及降低缺水風險三大效益。

歐陽嶠暉

中原理工學院水利工程系畢業,日本早稻田大學碩士,日本東京大學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國家工學博士。
經歷:中央大學榮譽教授
台灣水環境再生協會理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國家工學
中央大學土木系、環工所教授、系主任、工學院院長
教育部科技顧問、環保小組執行秘書
行政院國科會環工學門召集人
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委員
經濟部水資源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理事長
國際水質協會(IWA)理事、台灣分會創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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