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談活動》鄉村地區與原住民部落規劃

過去都市計畫地區以外之鄉村地區,受限於非都市土地採現況編定,並未進行完整的土地使用規劃,以致鄉村地區未能導入所需之公共設施,使得環境逐漸窳陋,居住生活品質不佳。為改善鄉村地區公共設施、居住、產業等發展問題,內政部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之「全國國土計畫」,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列為國土空間發展之重要策略,期望透過鄉村地區課題盤點,進行空間規劃,同時整合各部會現有政策資源投入公共建設,從生活、生產、生態等面向,協助環境改善、協調產業需求並維護生態景觀,以形塑鄉村地區特色風貌;另原民地區在既有計畫系統下,常被忽視其特有的慣俗型態,導致與平地及漢人整體一致的規範難以適用,長年衝突不斷無法解決。
本次國土計畫事前經過與原民會及幾個原民部落多次會商,也取得共識,針對原民部落的生活需要,在國土安全及環境維護無礙下,可以有特定的土地管制規定,部分原民地區在政府的協助及補助下,也允許另外訂定特定區域計畫,當成國土計畫的內容,屆時原民部落就能擁有自己的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
時間 |
引言/與談題目 |
講者 |
14:00-14:15 |
開幕 |
余範英董事長、林盛豐委員 |
14:15-14:45 |
農村聚落 |
黃琦恩秘書長 |
14:45-15:15 |
原民聚落 |
陳育貞教授 |
15:15-15:45 |
農村經濟 |
張靜貞教授 |
15:45-16:45 |
綜合討論 |
與談人 蘇煥智律師、鄭天財委員、官大偉教授、李永展研究員、陳志宏教授 |
16:45-17:00 |
結語 |
余範英董事長、林盛豐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