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頒新規 整頓投行業務

大陸監管層近期緊盯上市申請等投行業務,2021年以來以致逾百件IPO申請案撤回。大陸證監會日前再宣布新規,強化對註冊制下承銷保薦、財務顧問等投行業務的監督,要求券商認真盡責,更好地發揮中介機構「看門人」作用。

新規中要求,要改進投行業務內部激勵機制,嚴禁將業務人員的薪酬收入與其承做的專案收入直接掛鉤。

2021年以來,大陸逐步加強落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年初至今中國證券業協會已進行四輪IPO現場檢查工作,市場認為未來現場檢查將越來越常態化。對此,投行圈人士指出,企業和中介機構擔心現場檢查後被追責,是近期急撤IPO申請的主因。

財聯社報導,初步統計,2021年上半年A股市場主動撤回IPO申請的擬上市企業有104家,超過2020年全年總數(逾70家)。IPO撤單企業主要來自創業板、科創板,二者占比超過九成。在撤單的擬上市公司名單中,不乏柔宇科技、吉利汽車、京東數科等知名企業。

撤單企業涉及40家保薦機構,以撤單數量來看,前三大券商分別為中信證券(13家)、民生證券(八家)、華泰聯合證券(七家)。以撤回率來看,前三大券商為萬和證券(20%)、東海證券(17.65%)、華金證券(16.67%)。

為進一步整頓投行業務,大陸證監會9日公布「關於註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顯示,從健全工作機制等五方面全面強化追責,新規自9日起實行。

意見指出: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監管合力。二、完善制度規則,提升監管和執業的規範化水準。三、全面強化追責,淨化市場生態,建立投行業務違規問題明細,對投行專案撤回率高、公司債券違約率高等,市場反映問題多的證券公司,展開專項檢查。

四、落實包括券商主要負責人、高層的管理責任在內的「三道防線」,強化機構內部控制。五、完善約束激勵機制,促進保薦機構主動盡責,制定券商投行業務執業品質評價規則。

光明網發表評論指出,若是在註冊制下,中介機構還固守註冊制前,提高發行人上市的「可批性」(通過審核),而不把精力花在研究企業的「可投性」,就是在「穿新鞋走老路」。新規就是針對投行業務的監管更加強調規範性、精細化,而非簡單一刀切式的從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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