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莊翠雲:財劃法修正 直轄市、縣市政府擬採同公式分配
《財政收支劃分法》攸關中央地方財源分配,地方政府屢次向政府喊話,要求提高財政自主性,財政部長莊翠雲昨日接受中時報系專訪表示,財政部初步擬訂五大修法原則,直轄市、縣市政府財源分配擬套用同一公式,待方案規劃成熟時,邀地方協商。
《財劃法》已20多年沒修正,扁政府、馬政府都曾提出修正草案,但各縣市爭財源互不相讓,無法形成共識。副總統賴清德在行政院長任內也曾宣示要修《財劃法》,鬆綁地方人事任用限制,但賴清德為2018年底九合一敗選請辭閣揆後,修正之議無疾而終。
莊翠雲表示,《財劃法》修正涉及垂直及水平分配,行政院於2012年曾將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因地方政府立場各異,未能形成共識,屆期不續審。但在垂直分配方面,中央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和主計總處的一般性補助款,從2010年起每年平均增加1400億元。
由於地方政府年年喊窮,行政院指示財政部徵詢各界對《財劃法》的修正意見,財政部已規劃出5大原則,包括提升財政自主、劃一分配基礎、調劑財政盈虛、保障既有財源、精進分配機制及地方財源不減。
莊翠雲說,正與主計總處研商,擴大財政規模,提升地方財政自主。她並透露,目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分配公式不一樣,在劃一分配基礎上,未來將採取地方政府在「同一個餅之下,採用同一公式」。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包括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及土增稅等,6%是特別統籌稅款,94%是分配給地方的普通統籌稅款,其中直轄市可拿61.76%、縣市24%、鄉鎮市8.24%。在上述比率下,再依公式分配,直轄市依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土地面積及財政能力計算,縣市則依財政收支差短及營業額計算。
未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將如何採同一公式?莊翠雲指出,初步方案會與地方協商,通常地方政府對自己有利因素會非常堅持,不少地方政府擔心修正後,地方財源會減少,為降低這方面疑慮,修正案一定會確保地方政府既有財源,未來會繼續溝通。
對於台美洽簽租稅協定,財政部長莊翠雲12日接受工商時報專訪時指出,廠商被雙重課稅的痛處,勢必要解決,財政部就此議題已準備好了,只要美方提出模式,財政部隨時可談。莊翠雲表示,洽簽租稅協定事涉雙邊,無法單方面操之在我方,財政部「希望」下半年可以開始談,且開始洽談後也需要時間,包括扣繳率、字義、相關用語等,很多內容都還要再溝通,但廠商被雙重課稅的痛處,勢必要解決。
目前台灣企業赴美投資,後續獲利如要匯回,除需先繳納美國企業所得稅21%,稅後盈餘匯回台灣前要再負擔30%的美國股利扣繳;儘管扣繳稅負可抵減台灣營所稅,但整體實質稅率仍達44.7%。若雙方簽署租稅協定,一般預期,股利扣繳率可望自30%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