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宣布2032、2035年新減碳目標
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三次委員會議23日登場,為和世界同步接軌,總統賴清德將宣布2032、2035年新減碳目標,預計2035年減碳目標較基準年減少35~40%。
這次經濟、交通、內政等六部會報告將減碳新目標、減碳行動計畫,總計將提出20項減碳行動旗艦計畫,展現政府決心。據悉,能源部門將展現強大決心,光電至2030年將逾30GW,離岸風電則邁向15GW以上。
總統府23日將登場的「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三次委員會議」,環境部長彭啟明將針對「積極設定減碳新目標」進行報告,另報告案三則以「落實減碳行動計畫報告」為核心,將由國發會、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等六大部會,依序針對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到環境,全方位盤整「減碳行動」。
氣候變遷委員會幕僚相關單位22日向卓揆報告減碳新目標,以及六大部門減碳旗艦計畫,將提至23日總統府討論。賴總統先前宣示「台灣一定要和世界同步」,要求環境部需在第三次委員會提出2032年減碳新目標。此次委員會議,賴總統將宣布台灣2032、2035年新減碳目標,並搭配六大部門,提出共計20項減碳行動旗艦計畫。
一般預期,2035年減碳新目標至少在35~40%,目標朝4成邁進,但不至到「5」字頭。據悉,能源部門這次提出減碳企圖心不小,儘管再生能源占發電比例在2025年達不到20%目標,要到2026年才達標,但這次仍提出強大目標,其中光電2030年設置目標可望超過30GW,離岸風電包括擴大海域,浮式風場開發等,設置目標將達15GW左右,加上地熱可達1.5GW,以及深度節能,可讓電力碳排放係數2035年降至0.3以下,較目前減少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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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核能鋪路!童子賢建言立院修3法 解台灣用電問題
台電預算遭刪除1000億元,和碩(4938)董事長童子賢指出,未來兩條路,不是全民電價調漲,就是台電舉債支應,其實台灣用電問題要解決不難,若讓核能發電比拉高至3成,將有機會幫台灣省「N個千億元」,故將建言台灣在核能議題上修訂「2法1條例」,進入修改法規程序:放鬆管制、研究能源安全(包括能源韌性與核安)。
童子賢22日表示,台灣用電問題要解決其實並不難,因為台灣在過去十年電力成長只有11.88%,但是全球的電力成長過去十年是25.48%,其中成長最快是中國達74%,其次是印度65%,反而歐美及日本過去20年用電趨向平緩,不但不成長還輕微下滑,故童子賢預估,台灣在經過2030年~2035年過渡期之後,用電會傾向於不成長或輕微下滑。
原因是用電效率提高,且依循發展先進國家模式不會大幅成長,只要找到良好的能源配比,就能讓台灣的能源電力供應進入穩定、經濟、有效狀態,只要台灣能源政策若能理性思考,執行起來並沒有這麼困難。
全球電力產值已經是石油的兩倍,意味電力在能源的重要性已經超越石油,目前全球低碳或零碳電力供電比平均約35%,歐盟更高達72%,台灣遠遠落後僅16%,在核三廠二號機停役後會再降至10.5%,在低碳努力上落後國際,這也是為何他在一年半前開始重視核能,「因為光靠風力跟太陽能發電要挽救地球暖化是沒有機會的」他說,除非讓核能攜手同行。
童子賢表示,台灣半夜耗電是日間的6~7成,高速公路跟路肩都要開燈,若基礎備載都靠風力跟太陽能發電麻煩就大了,因為晚上沒有太陽能,夏季沒有風,但若用儲能因應,首先日間太陽能發電量需達兩倍,一半日間用,一半儲存起來,其次是電價要把電池成本算進去,台電粗估就是電價會倍增,從3元多變7元,而多支付的1兆元成本其實都是付給外國。
童子賢表示,電力就是國家成本,可以說國力即電力,國家競爭力跟電力成本及電力品質息息相關,台灣2025年就將進入一年用電3000億度電的時代,若都靠綠能發電,台電試算過,每度電要變貴一倍價格,若假設每度漲3元一年就將增加兆元支出,將從全民口袋跟產業稅收來補,加重兩者負擔。
而核能相對穩定,他因此主張核能發電比應達3成,另外搭配小部分天然氣跟煤炭(火力發電),組成夜間電力需求的60%基載,他認為,在既有核一到核四土地上擴張核能綽綽有餘,反而若是全用太陽能發電,需要12個台北市面積的土地才能供應。
童子賢表示,現在一直討論核廢料的處理問題,其實是假議題,核廢料不是科技議題而是商業問題,只是商業問題處理要付出代價,第一個是重煉,第二個是採用比爾蓋茲現在發展的快中子反應爐,讓核廢料趨近於零,只是過去石化發電太便宜,導致投入核能研究的百億美元無法回收。
童子賢表示,核能發電有機會替台灣省N個千億元,至少一千億元起跳,有可能九千億元不等,這從新加坡以天然氣發電,最近也受不了跑去與美國簽署核能協議足以證明,現在瑞士跟瑞典都已修改法規,延長核子反應爐退役期限,每年只要測試安全就延役,原則上國際潮流是延役20~30年,日本跟義大利也重啟核能。
中國大力發展陸地風力跟太陽能之餘,每年更新增6~7座核電廠,以降低能源進口依賴。童子賢表示,立法院諸位委員都是社會菁英,當更要秉持為台灣前途籌劃,為台灣生民謀福的心思,因此他大膽建言,應開始進入修改法規程序,放鬆管制,全力研究能源安全,包括能源韌性與核安。
他表示年後會結合台灣工商團體、外國商會,向政府建言提議修法,他指出,台灣在核能議題上需修訂「2法1條例」共3項法規。首先,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明確列出「非核家園」字眼,因法規明定,官員就必須要執行,後續要啟動核能,官員將束手無策,故最好能改掉「非核家園」字眼。
第二,是《核反應器管制法》中要求核子設施如果要延役,必須提前5~15年申請,該法規限制應該要解除。
第三是《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條例》規定核子反應器運轉執照最長40年,預期作廢,建議台灣追隨國際潮流修改。
落實淨零目標 環團:2035年應減碳52%
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將提出2032及2035減碳目標,環保團體今天呼籲,政府應提出符合氣候正義、資訊透明等原則的國家自主貢獻(NDC),2035減碳應達52%才能落實淨零目標。
因應淨零轉型趨勢,政府預計在23日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時,詳細說明2030年、2032年、2035年3個國家減碳新目標,展現減碳決心。
多個環保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表示,環境部去年12月公布新的2030年減碳目標從原本24%加減1個百分點為28%加減2個百分點,對於政府願意提高減碳承諾表達肯定,但若要符合2050淨零排放法定目標,台灣需於2030年達到減量40%才算足夠,2032年則應達成減量46%,2035年應達到減量52%。
聲明提到,因應巴黎氣候協定,世界各國今年都將提出預估可達成的2035年減碳目標,也就是國家自主貢獻(NDC 3.0),呼籲政府應跟緊全球同步更新NDC目標,透過行政部門協調、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召集、以及更廣泛的公民參與,在11月的COP30前向國際與台灣社會提出符合氣候正義、政策一致性、資訊透明等原則的NDC 3.0。
環團也表示,NDC3.0制定應建構以科學為基礎的減碳政策並打造以社會支持為本的再生能源發展模式、一套整合性的產業淨零轉型戰略以及確保資訊公開及保障公民參與。
環團指出,唯有如此才是具備科學證據和社會溝通的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也才有可能獲得社會支持並確實達成減碳成果。
共同聲明發起團體包含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