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霸凌案第二次調查報告 翻案!!

勞動部昨天公布吳姓公務員之死第二次調查報告,一改上月首次調查報告稱無法證明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霸凌吳員,並稱謝在工作上的要求「目的良善」,最新報告認定謝霸凌吳,「吳員輕生與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當然有關聯」。

謝宜容另被控挪用公款購買伴手禮,涉利用職務指定特定廠商承攬辦公室裝潢,新北地檢署昨依貪汙、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聲請羈押禁見謝宜容獲准。

勞長致歉 強調記取教訓

「吳員輕生與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當然有關聯,謝交辦給吳員的智能就業方案,已逾越業務上合理且必要範圍,謝宜容高壓管理模式造成吳員莫大心理壓力…」勞動部長洪申翰昨天代表勞動部向家屬表達最深歉意,強調勞動部會記取教訓,積極協助北分署重建更健康的職場。

高壓管理 造成寒蟬效應

勞發署吳姓公務員上月四日被發現陳屍辦公室,外界質疑遭職場霸凌;上月十九日,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稱謝宜容管理方式並非吳員輕生的直接原因,引發更大風暴。時任勞長何佩珊為此請辭,賴清德總統也三度道歉。

勞動部重啟調查,第二份報告昨出爐,認定謝宜容是霸凌加害者。洪申翰說明報告有三重點,謝宜容高壓管理模式造成寒蟬效應、吳員被交付不合理業務、吳員輕生與工作遭遇有關;且很多受訪同仁認為,謝宜容交辦智能就服專案是造就悲劇的最後一根稻草。

洪申翰表示,謝交付吳員主責的「智能就業服務方案」幾乎是不可能任務,沒有具體需求及內涵、採購金額遭大砍、時程迫近,吳員長時間加班導致睡眠不足,不能適度休息,身心俱疲、承受極大壓力,調查小組的所有內、外部委員皆認定構成霸凌。

約談23人 另2主管交保

新北地檢署針對謝宜容被檢舉挪用公款等案搜索約談謝宜容等廿三人,除謝被以涉犯圖利、侵占公有財物、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的財物等罪遭羈押,北分署康姓、劉姓科室主管及基層承辦人共九人及承包商三人涉案,檢方訊後各以三到十八萬元交保,其餘十人以證人身分請回。

謝涉公款採買 私人送禮

據了解,謝宜容不僅涉圍標與綁標,替特定裝潢廠商量身定做標案,挪用預算採購高價禮盒,還留下禮盒作為私人送禮,檢調依其濫用公帑毫不手軟作風,懷疑可能另涉他案,已擴大調閱從她上任分署長後所有經手標案,不排除有更嚴重的弊端。

新北檢表示,謝宜容涉嫌對裝潢廠商習翌負責人林峯白差別待遇,林男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他人名義投標,待林男得標便配合打造符合謝宜容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

新北檢表示,辦公室裝修和購買高價禮盒都是挪用就業安定基金及就業保險基金對於北分署各科室的業務補助預算,如同將移工雇主和勞工血汗錢當作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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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調查報告「天差地遠」 黃國昌質疑:第一份明顯包庇掩護

黃國昌表示,勞動部第一份調查報告說,無法證明吳姓工程師遭長官職場霸凌。第二份調查報告卻大逆轉稱,吳姓工程師遭受長官職場霸凌,並因而導致輕生。2份調查報告的結論,天差地遠,第一份調查報告明顯在包庇掩護。

黃國昌指出,勞動部應該說明, 誰該為第一份調查報告負責?參與第一份調查報告的諸位「長官」,還適合繼續擔任主管嗎?此外,關於謝宜容濫花公帑的貪瀆弊案,勞動部切割說「正由檢調立案調查」、「不在調查範圍之列」。問題是,姑且不論「行政調查」與「刑事調查」本屬二事,豈容勞動部如此切割迴避。

【聯合報社評】查霸凌不查就安基金 洪申翰救火失敗收場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之死重啟調查,勞動部長洪申翰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且和公務員之死有直接關聯,他還加碼處分中階主管。針對謝宜容被檢舉疑濫用就業安定基金,洪說因檢調在調查、勞動部暫緩;洪申翰為謝宜容背書在先,後又推卸行政調查責任,初登場的表現未能符合外界期待,須再加把勁。

勞動部今天舉行霸凌案重啟調查報告記者會,認定謝宜容確有職場霸凌,導致悲劇發生,並且有霸凌被害人也是加害人;洪申翰表示,除謝宜容兩大過免職處分,也會把負責資訊小組的中階主管,祕書室一名主任調非主管職,理由是將不合理要求直接轉嫁給基層同仁承受,並未盡到主管責任。

加碼處分中階主管勉強可以說是這次重啟調查報告中的「亮點」,也顯示勞動部也看到內部結構性的問題,但能不能為霸凌事件止血及亡羊補牢,仍待後續觀察。

但另一個重點是,洪申翰談謝宜容被檢舉疑濫用就安基金的部分,他證實勞動部前次長王安邦曾約談謝宜容,兩人確實是講經費的部分,不過現在交由檢調處理,所以勞動部調查時沒有處理這部分。

新北地檢署正著手調查謝容被指涉挪用公款購買伴手禮及利用職務指定特定廠商承攬辦公室裝潢等案,昨天大陣仗約談謝宜容及北分署官員、廠商,清晨並向法院依貪汙等罪將她聲押禁見,但洪申翰說因為檢調在查,所以勞動部按兵不動,這就大錯特錯了。

要知道的是,行政調查屬行政程序之一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調查採職權調查主義,行政機關依其行政目的可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進行調查,只是須遵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甚至調查結果還可以提供檢方作為證據資料;這也是檢方雖在調查謝宜容疑涉霸凌下屬,勞動部也可同時重啟調查,並公布結果。

如果勞動部可以依法啟動霸凌案的調查,自然也可以針對就安基金疑被濫用的檢舉內容進行調查;洪申翰說因為檢調在查,所以勞動部就暫緩調查,無疑是自我設限。試想,勞動部身為規模高達400億元的就業安定基金的管理人,當外界懷疑基金被濫用且有具體的事證,難道不是勞動部長必須處理的要務嗎?

最讓人詬病的還是洪申翰的態度,勞動部連查都沒查,他馬上就為謝宜容背書,指就安基金經費的支出沒法律的問題,因為一切都按照流程在走;結果就是兩天後被檢方打臉,不僅大規模約談官商,還聲押了謝宜容。

洪申翰選擇性調查霸凌案,而刻意漠視就安基金被濫用,如果不是嚴重誤解行政調查和司法調查的不同,就是刻意怠忽職守,這個救火隊任務終究要算是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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