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中國特色政治意涵

台灣產經建研社理事長、前海基會董事長洪奇昌於《中國時報》撰文指出,政治與權力永遠是北京中南海戰略議程的重中之重,領導人的權力鞏固以及政治繼承主導著中國大陸的政治、經濟、社會乃至於涉外政策。雖然共同富裕有諸多符合普世標準的社會意涵,但不可避免地帶有中國特色的政治目的。

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8月9日「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宣布中國大陸「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 下一階段的中國社會發展有了新的目標─共同富裕。

黨慶過後,習近平於8月17日在中央財經委員會上表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未來將採取相關措施改善民生,希望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觀諸共同富裕的政策措施,包括強化基礎公共建設、完備醫療與養老體系、平衡區域發展、協調各行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等,都是當代各國政府所重視的社會發展政策,沒有「向左」或「向右」的問題。

甚至中國大陸官方推出的學校作業減少、教育事業非營利化等政策,雖然對前幾年蓬勃發展的補教業形成巨大衝擊,要不股價重挫,要不再無上市機會;但也讓廣大被高價補教費用壓得喘不過氣的中產乃至中下收入家長免於「孩子輸在起跑點」的焦慮,讓學習壓力臨界的學童得以喘息。這是促進健康學習與社會公平的有感施政。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富裕政策中「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的具體措施不是透過租稅政策進行財富重分配,而是採取「第三次分配」鼓勵高收入者、企業主動回饋社會。

「第三次分配」是1994年學者厲以寧提出的論點。厲以寧認為「第一次分配」是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第二次分配」係通過政府調節而進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則是「個人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乍看之下,這似乎是所謂「企業社會責任」的範疇,不論歐美、日、中,乃至於台灣,富豪或法人都會因節稅或社會名譽等理由將營利用於公益。

然而中共十八大以來,民企建立黨支部、國進民退浪潮下的民企國有化,再到近期企業龍頭騰訊捐贈500億人民幣、阿里巴巴捐贈1000億人民幣響應共同富裕政策等行動來看,「第三次分配」更像是「黨管一切」的衍生,其背後的政治目的與效應絕不亞於共富目標。

早在今年1月11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講話就強調,「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係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我們可以將習的講話理解為,共同富裕是鞏固中共統治正當性,維持大陸社會穩定,促進社會階級流動,擴大中產階級等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打底工作。另一方面,也有人將共同富裕類比為「文革2.0」或「21世紀打土豪分田地」。

首先要釐清,習近平不是當年的毛澤東,習近平本人的權力與職務並未受到嚴峻挑戰。此外,當代中共也在「三個代表」之後便從無產階級政黨轉向全民政黨,不需要透過打土豪分田地來區分敵我。因此不宜把共同富裕簡單貼上特定標籤。

但我們確實可從中共政商關係歷史中發現,出身紅二代、官二代的「紅色資本家」,或和前者利害與共的企業大亨或高收入、高社會影響力的演藝人員,往往在中共權力競爭中扮演了金脈和宣傳的特殊角色。換言之,共同富裕的政治意涵,也可能帶有習近平布局二十大權力繼承的戰略目的,透過「第三次分配」,一方面鞏固企業與傳媒娛樂圈團結在習核心領導下,一方面打擊反對派系的財務與傳媒影響力。

政治與權力永遠是北京中南海戰略議程的重中之重,領導人的權力鞏固以及政治繼承主導著中國大陸的政治、經濟、社會乃至於涉外政策。雖然共同富裕有諸多符合普世標準的社會意涵,但不可避免地帶有中國特色的政治目的。對於台商與廣大在陸生活的台灣民眾而言,一方面是要看準市場風向,另方面則是要密切關注中國特色的市場環境,一旦站錯隊或者成為了政策打擊對象,恐將難以透過適當管道維權。

洪奇昌

臺灣精神科醫師,黨外民主運動醫師從政代表,曾任海基會董事長、立法委員、前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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