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施政報告 再提設立主權基金
主權基金財源 擬三大管道籌措

行政院長卓榮泰2月底在立法院提施政方針報告時,再提設立主權基金議題,賴政府要成立國家主權態度堅定。據悉,財源規劃擬從三管道籌措,包括外匯存底「有償」撥用、財政部發行國家特別公債、超徵稅收財政盈餘一定比例,但相關規劃需制訂專法架構,才能敲定。
台美對等關稅因有301調查及最高法院否決後替代法源規劃等諸多變數,行政院有很多優先政策待決,但有關13項戰略產業、主權基金及經發會等重大議題並未停歇。其中主權基金架構,包括專法制訂、資金來源、治理規範,投資範圍,設立目的等,國發會持續與財經部會溝通中,不久將再度向卓揆第三次專案會議報告。
財經部會都支持主權基金設立,資金來源傾向朝三大方向規劃:外匯存底委外操作投資的一定比例,會是「有償」撥用,符合央行考慮原則;財政部發行乙類特別公債,開放供勞退等四大政府基金投資購買,非直接由政府四大基金撥款挹注;稅收超收的財政盈餘一定比例提撥。 財政部堅持一定要訂立專法,才同意發行特別公債。據指出幾種可運用財源籌措方式,都會廣泛列入專法中訂定,但不會一次同時使用。
決策人士說,政府參考星韓等主權基金資金來源籌措方式,一旦卓揆敲定,資金來源各種可行方式,就會明訂在專法之中,初期規模不至於太大,先試水溫再逐步放大。另專法擬成立管理顧問公司,由政府官股代表成立董事會,負責重大決策,下設管顧公司由專業投資來操作,未來朝策略型投資規劃及兼顧財務型操作,投入國際金融市場股票或債券等。
部會互踢 成立主權基金 3難題待解
財經高層解釋,成立主權基金三大關鍵,第一必須要確認資金來源,第二要設立專責機構、專責人員,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必須先確立主權基金的目的。
關鍵的資金來源上,國發會主委葉俊顯表示,目前評估以策略型主權基金、透過專法方式執行,相關部會持續進行資訊蒐集與資源盤點,確保主權基金能有效發揮功能。不過,外界關注的資金來源問題仍未定案。是否可能由國發基金轉型為主權基金?據了解,國發會從未考慮國發基金轉型,而是以「有償取得外匯存底」為優先方向。未來若成案,主權基金與國發基金應採雙軌並行,國發基金維持現行架構強化功能,而主權基金則另以專法設計。
惟中央銀行內部認為,若資金來自外匯存底,則需要政府發債後在外匯市場買匯,或由央行交由主權基金代操,但前提是必須要有充足的利潤保證,才能避免對央行資產負債表與金融穩定產生影響,所以,將四大基金合而為一也是一種思考方向。何況,外匯存底若成為主要資金來源,勢必牽動央行角色與政策獨立性的討論。外匯存底本質上為維持匯率穩定與因應資本流動風險所設,一旦部分資金轉為長期投資用途,市場對政策穩定性的解讀亦需審慎拿捏。
利潤導向或產業戰略 影響布局
金融圈人士指出,「外匯存底不是閒置資金,它代表的是金融穩定的基礎」,若撥用機制與風險分擔設計不明確,恐影響市場信心。 除了資金來源,治理架構同樣攸關成敗。財經官員表示,參考國外方式,主權基金應該要有專責機構及人員,並且降低政治介入的可能,例如新加坡淡馬錫就是以公司法為依據來執行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