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盤整舊法規 拚2024年完成

金管會去年6月啟動法規盤點,將不合時宜或重複的法規停用、簡化或整合,首階段已於去年底完成檢討、共下架1254條不合時宜的法規,後續將繼續盤點8065則法規,目標2024年6月底前完成檢討,以利業者降低法遵成本、並提升金融監理效率。

此外,2017年10月起實施的國發會法規鬆綁專案,請各部會定期提供成果、彙整後按季公告。據統計,截至去年第三季金管會累計鬆綁154則,在各部會中稱冠,第四季亦已提報12則法規鬆綁成果及1項預定鬆綁事項,預計今年首季再提出至少10則。

為逐步務實整理、調適各項金融法制,以利金融業者法遵、提升金融監理效能,金管會去年6月啟動「主管法規簡化、整合及現代化方案」,透過滾動式檢討方式,將不合時宜、重複的法規予以停止適用、簡化或整合,並分為前後二階段加以執行。

金管會表示,前階段針對財政部錢幣司(1981年1月底)、經濟部證管會(1981年6月底)以前時期的法規進行檢討,已於去年底完成,共有1254則法規因不合時宜而下架、經檢討後保留者共2則,整併重新訂定發布3則令釋。

針對後階段法令檢討,金管會指出將以完成2004年7月金管會成立前所頒發的命令、行政函令檢討為目標,預計先以10年為期,接續檢討1981年2月至1991年底止的法令,初步檢索計1940則,包括金管會35則、銀行局1021則、證期局520則、保險局364則。

金管會表示,後階段第一期預計今年底前完成檢討,之後再接續檢討1992年至2004年中的法令。經初步檢索計6125則,包括金管會225則、銀行局2480則、證券期貨局2355則、保險局1065則,上述的第二期最晚於2024年6月底前完成檢討。

為在劇烈變動的國際競爭環境中,使各項金融法規能符合時代意義,且更具機動性及彈性,並協助金融產業取得創新先機,金管會表示,將持續進行法規檢討及鬆綁調適工作,以提升台灣金融產業整體競爭力,吸引更多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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