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鼓勵民間捐社宅 再調容積獎勵
為配合「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等國政目標,內政部8月31日強調,已於8月12日修正相關細則,調高14縣市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的獎勵倍數為2倍,並放寬法定容積上限放寬至1.8倍,有望帶動民間捐社宅量能,並呼籲六都跟進。
內政部表示,為增加民間捐助容積獎勵增加私人參與社會住宅興建誘因,已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相關條文。修正重點為,調高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的獎勵倍數為2倍,法定容積上限放寬至1.8倍。
因為是台灣省施行細則,不適用須各自訂定自治法規的直轄市六都,本次修正的適用範圍為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14個縣市。
為使未來其他地方也能跟進相關作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已邀集六都、金門、連江等地方,就民間捐建社會住宅容積獎勵機制評估、啟動直轄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修法等議題進行討論。國土署強調,要讓中央與地方齊心推動社會住宅多元取得管道。
整個細則修正與地方協調,都與對抗當前少子化危機、人口新戰略等國政有關。國土署也說明,本次細則修正還增列中央主管機關為受贈對象,未來依本獎勵取得之社會住宅,政府會優先提供新婚兩年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這有助於落實賴總統「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居住減壓目標。
國土署呼籲,當前中央已完成法規調整,盼六都積極跟進,共同引導民間力量積極參與國家重大居住政策之推動,這將有助於加速如社宅4成做為婚育宅、0~6歲育兒家庭可安心久住12年等措施,有助年輕人能安心婚育。
對於當前社宅進度,國土署指出,截至今年7月底,全台社會住宅已達24萬3,406戶,依照多元興辦推動進度,今年新北市、苗栗縣、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南投縣、花蓮縣及台東縣等九個縣市共可釋出千戶婚育宅,未來三年內將再釋出1萬戶,中央將攜手地方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興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