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少數金融機構控制一切時:指數基金與私募股權基金對經濟與政治的危害

ISBN:
9786263900677
出版日期:
2024/04/11

書籍介紹

當少數分子掌握了能過度影響一國政治和經濟的手段時,就會發生「寡頭難題」(the problem of twelve)。在美國歷史上,兩股基本力量的相互衝突,屢次製造出寡頭難題:一邊是金融領域的規模經濟,另一邊則是憲法對分散及限制政治權力的承諾。每一次的「難題」都是一把雙面刃。財富與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對政治制度和普羅大眾構成威脅,由此引起的政治回應,也會威脅正在聚集財富與權力的金融機構,儘管這些機構能帶來經濟上的好處。

如今,兩個二十世紀後期的機構──指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正在製造一個新的寡頭難題。它們身為金融組織,既累積並投資資本,也向來主要被當成金融機構來加以監督審查。它們跟其他金融機構一樣,將分散的個人儲蓄聚攏起來,用以進行重大投資。它們促進資本主義的發展,後者為人類帶來巨大的好處──財富、健康和更長的壽命,而不平等、苦難和氣候變遷的生存威脅也伴隨而來。金融透過促進變革來創造價值,但利益的分配不均,又使得「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的風暴加劇。

但現在,這兩種基金的規模如此龐大,對經濟的影響層面又如此之廣,使得它們擁有自己也未必想要的經濟與政治權力。它們因為手握大權,成為政治威嚇的目標。這兩種機構都展現出「規模經濟」,都經由控制企業而直接或間接地積極參與政治。

它們不斷增加且集中的財富和權力,對民主共和國的基石形成威脅,這基石乃建築在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和聯邦制之上,也就是每個公民學生所學習到的「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原則。共和國的反應不出所料,以新的禁令、負擔和限制,對各類型機構施加越來越大的壓力。由於指數基金肯定能在美國經濟內部創造價值,而私募基金也有機會如此,所以,它們所面臨的威脅,就和它們對美國民主構成的潛在威脅同等重要。

本書進行方式如下。第一章指出先前由中央銀行、私人銀行、保險公司和「金融集團」(money trusts)所製造出來的寡頭難題。本章總結了對這些難題的政策回應,如何使得居於美國主流型態的企業──由分散的投資人擁有的大公司──落入管理高層的掌控之中,公共正當性(public legitimacy)和當責性(accountability)皆貧弱不足,阿道夫.伯利(Adolf Berle)和加德納.米恩斯(Gardiner Means)在一九三二年便有過如此的診斷。第一章也回顧從經濟大蕭條的谷底重建這些公司的正當性,從而恢復資本主義正當性的法律和政策手段:直接手段是證券法和揭露規定,間接手段則是勞動法、課稅和監管。

第二章回顧在二十世紀最後幾十年間興起的指數基金,並分析其日漸壯大的規模和影像力。金融理論的革新、一種強大的投資理念的緩慢傳播,以及指數基金如何在受到重重嚴密監管下(包括廣泛的揭露規定和禁止對公司施加直接控制權),成功地對大企業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都是這個故事的核心。

第三章描述一九七○和一九八○年代規模有限、飽受爭議的收購公司,如何轉變成今日龐大且不斷擴張的「私募股權」行業。私募股權故事的核心部分也是從金融理論和創新開始的,不過,不同於指數基金,私募股權公司一直以來都在努力不懈地經營頗為成功的政治關係和公共關係,令大眾無法得知他們是如何運作和重組被它們所控制的公司。我也會解釋,私募股權作為企業所有權與控制權的一種形式,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而變得更為複雜與持久。而私募股權是否能為投資人帶來淨經濟效益,它對其他人可能造成什麼傷害,本章末了將回顧這方面的有限研究。

第四章從政治面闡述這類基金各自帶來的寡頭難題。商業遊說團體為擺脫勞動法、課稅和監管的限制,做出相當成功的努力,與此同時,包含全球化、技術和通貨膨脹在內的新經濟挑戰也連袂出現。結果出現了敵意接管(hostile takeovers)、收購和一種新興且強大的機構投資人運動,而公眾對企業的信任度下跌也全都隨之而來,共同構成當前政治環境的重要成分。在這樣的政治情勢下,指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既令人畏懼,也飽受威脅。

接著,我會檢討指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的政治活動和影響性。指數基金已經面臨權力限制,比其他機構更有可能和散戶投資人的投票意向一致,而且它們的政治立場比人們通常以為的更具有多樣性。跟指數基金相反,私募股權基金正在滲透更多的經濟部門,利用具有政治爭議性的減稅措施來得利、持續打壓勞工且擴大貧富差距,而且不管是提高生產力還是製造社會成本,它們經營任何私人營利業務都能做得有聲有色。這一章會提出具體的例子,說明這些基金各自所構成及遭逢的政治威脅樣態。

本書末了在第五章提出以下問題: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什麼樣的政治因應之道可能遏制這些新出現的寡頭難題? 我們是否能降低這類機構各自造成的政治和政策風險,但又不損及他們創造出來的經濟效益? 我所提出的分析和答案,涉及主觀判斷下的選擇,只是暫時性的解方。然而很明顯的是,進一步削弱指數基金的政治影響力會招致經濟損失,有些粗率的因應措施,尤其是針對指數基金的措施將付出更高的代價,得不償失。其他措施譬如關係到更多的揭露要求和某種形式的公眾諮詢(public consultation),則似乎可能會有幫助。介於兩者之間,還有一些值得探索的構想:譬如針對每種基金所擁有的公司更強力執行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不僅對基金本身,也對它們的顧問和關係企業應用更嚴格的利益衝突規則;以及除了對投資人,更要對受到這些基金波及的廣大群眾明確闡述並落實信賴義務(fiduciary oblig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