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議價動起來 政院承諾一個內展開對話

「新聞議價法」從澳洲開第一槍後,爭議多時,台灣方面25日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會中公布產業損害報告,承諾在1個月內邀集數位平台業者與新聞業者進行首次對話,未來「不排除立法」,但相關細則將再進一步討論。

正視跨國企業不公平壟斷 政院首次召開跨部會會議

Google、Meta等大型數位平台,大量轉載各家新聞報導,坐享廣告收益,卻從來不付費,引起全球新聞業者反彈。澳洲、歐盟也祭出相關法規,讓媒體與平台能合理分潤,而台灣國內學者也倡議多時,提出民間版位平台《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期盼政府重視新聞媒體困境,盡速修法。

面對外界呼聲高漲,行政院25日召集數位部、NCC、文化部、公平會等4大部會,召開跨部會會議,由行政院政委吳政忠主持,先由各部會報告工作進度,會中決議,由數位部、NCC、文化部合作,預計在11月底、12月初邀集數位平台業者與新聞業者進行首次對話,未來「不排除立法」,但細則將再參考各界意見。

「新聞有價」終為各界共識

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表示,這次跨部會討論,是希望讓大家可以意識到新聞業在經營上的難處,根據會中報告指出,報業受數位平台影響,發行量、營收都近乎砍半,相較於10年前,發行量銳減51.2%、營收衰退46.6%,而新聞從業人員總計減少22.6%。唐鳳強調,再這樣下去,可能就會不利民主社會的發展,因為民主社會有賴於非常強韌的新聞業。會中也公布新聞產業損害,

公平會主委李鎂也表示,各部會都十分重視數位平台對新聞媒體的衝擊,「新聞有價」是目前的共識,至於分潤機制等措施還在研議,預計最快3個月內就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不著急立法? 凝聚共識成效待觀察

對於是否立法?唐鳳指出,數位部不是新聞業的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廣電媒體,文化部管理平面媒體,這是跨部會協調的機制,大型跨境數位平台的生意中,包括綜合性電商是數位部主管,但其他數位服務未必是數位部主管,目前處理的方向不是數位部立刻去立法,逼迫這些業者,而是傾向由雙方找出一個模式,朝向共榮前進。

至於目前是否有比較傾向的分潤機制出爐?唐鳳說,已有強制議價制度的國家,也不一定等到強制議價通過,雙方就先自行協商,無論是著作鄰接權、基金的模式,這樣對話的機制與立法的制度是可以並行的,這也是跨部會會議所凝聚出來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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