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追蹤

台灣美國商會昨公布「二○二三台灣白皮書」,呼籲台灣政府把握當下機會,來改善商業環境以鼓勵投資;但對於政府能源政策用詞嚴厲,認為台灣能源轉型進度「遠遠落後」,不但影響產業發展,也衝擊國家安全,呼籲政府應提出確保供電無虞的政策藍圖。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表示,根據規劃,6月底預告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就是為了讓事業單位、各級政府能依規定提自願減量換取碳權,也鼓勵事業「以大帶小」,推動整個產業自願減量,這些額度就能補入碳權交易所的國內減量額度中。

碳稅聯盟6月2日舉辦成立記者會,主張「碳費先行,碳稅更好」,碳費收入受限於專款專用,費率若為每公噸300元,僅約歐盟目前碳價的十分之一,缺少減量的誘因效果,又將一大部分用於補助污染排放源,恐造成反效果,也無法接軌歐盟的CBAM。

早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國、民兩黨的政策白皮書都支持能源稅,2009 年5月行政院賦改會綠色稅制改革,「能源稅分十年開徵、少繳所得稅」的決議 ,因行政首長異動和社會溝通不足而功虧一簣。...

經濟部表示,修法明定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是呼應國際發展趨勢,規範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築物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了可以讓屋頂增加隔熱,同時增加綠電供給等,未來從源頭結合建築設計,避免二次施工,提升建築美觀。

投資自然必須要有制度配合,目前農委會「接受捐款執行認養植護樹與野生動物保育作業要點」收受企業捐贈,卻不管是否有「外加性」、得以確實有利於生物多樣性、是否可以惠益原住民的做法,實可謂為德不卒,且有政府帶頭漂綠之嫌。目前林務局積極推動之林業多元生產、殘餘木料運用,亦缺少惠益共享與生物多樣性的監管機制。

台灣明確將「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入法,企業是真永續還是「漂綠」,也成為各方關注的議題。對此,環保署表示,台灣分階段徵收碳費,同時鼓勵企業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對於減量額度抵換交易有把關機制,讓碳交易是減碳助力而非漂綠。

七國集團致力於到 2035 年實現電力行業“完全或絕大部分”脫碳,並“加速”淘汰未減排的燃煤發電,儘管 G7 多國能源和環境部長在會議之前協商中承諾到 2035 年實現電力行業脫碳,在迫切需要 G7 領導力時,德、日分別在繼續使用天然氣和煤炭的問題上堅守立場的反對,未能為設定淘汰煤炭的最後期限。

日前傳出台水提交立院的報告指出,現行水價難以引導民眾節約用水,擬採擴大累進費率,而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則說,今年已開徵耗水費,其他用水部分,目前尚無規劃要調漲,呼籲民眾節約用水。